当前位置: 资讯 - 行业动态

特斯拉“杠上”拼多多 Model 3团购门剧情再反转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986 2020-08-20

备受关注的特斯拉与拼多多团购事件再度迎来反转。

8月18日晚8点30分左右,拼多多宣布此前被特斯拉拒绝交付并取消订单的武汉团购车主已于当日提车,并办理了车辆上险。

然而,消息发出后不久就遭遇了特斯拉“亲自打假”。8月19日,特斯拉发布声明称:“8月18日晚8~9点,网络上突然出现大批题目为‘宜买车和拼多多协助武汉车主成功提车’的报道,报道以图文形式展示了车主提车的交付过程。同一时间,该车主在已经完成‘提车’和‘拍照’的情况下,又假意在酒店与我司前往的交付同事就如何尽快重新购车的问题进行商讨。8月19日凌晨1点,该车主突然深夜接受媒体采访,改称提车车辆是使用家人名义下单,因为自己名字被拉黑,无法购买。在此,我们做以下说明:1.特斯拉从未将任何车主拉黑,也从未有过黑名单;2.我们自始至终都在与车主积极沟通,主动提供多种解决方案,都被车主在现场的‘家人’否决;3.经交付数据查明,本次提车车辆已于7月28日在官网下单,而我司取消武汉车主订单的时间为8月14日,与车主描述的因被拉黑而使用家人名义下单的说法不符;4.在所谓“武汉车主交付”的报道中,使用的拖车、签字文件以及交付操作流程均不符合特斯拉交付规范,非特斯拉正常流程。我们对这种通过自导自演制造新闻,恶意误导舆论的做法表示强烈愤慨,并奉劝相关方遵守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停止为了自身利益玩弄公众舆论和消费大众情绪;5.我司保留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当天晚上,我们的交付人员正在与车主见面,协商车主重新下单等购车事宜。”特斯拉相关负责人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就在拼多多宣布武汉车主已完成交付后,公司工作人员仍在与车主就重新下订事宜进行协商,未果。

就在拼多多宣布武汉车主已提车前不到三个小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上述武汉特斯拉车主张毅(化名)。“目前正在与特斯拉沟通,但没有谈及补偿问题,具体谈话内容不方便对外透露。”张毅表示。

对于特斯拉方面指出的“假新闻”一事,记者分别向拼多多和武汉车主求证,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均未给出回复。

\

人民视觉图 杨靖制图

特斯拉质疑交付流程

8月18日晚23点35分,微博名为Jeff_哲的特斯拉员工发微博称:“我是特斯拉的员工,今天晚上9点15分到9点30分我们还在和PDD事件中的武汉客户沟通他买车的事情。可是8点多就全网都在报道他提到车的消息了。赤裸裸的假新闻!”随后,特斯拉对外事务副总裁陶琳转发了该员工微博,被认为是在表明特斯拉对此事的态度。

“拼多多所发布的‘武汉车主交付’现场所使用的拖车、签字文件以及交付操作流程,均不符合特斯拉交付规范,非特斯拉正常流程。”上述特斯拉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特斯拉交付的签字流程不可能让车主趴在车上签,在特斯拉专有托运车后设置有专门的签字台。

有媒体报道称,张毅接受采访时曾称,他是以家人名义从特斯拉官网重新下单,宜买车和拼多多帮其垫付了费用,等之前的退款回来正好抵掉。“订单被取消后,我想用个人名义重新下单,特斯拉客服说我没有资格了。后来我准备发起诉讼,但要很长时间,所以我只能先以家人名义下单,在宜买车的帮助下,很快提到了车。”张毅说。

对此,特斯拉方面提出质疑称,“特斯拉对该车主取消订单的时间是8月14日,而车主‘交付’车辆的后台交付数据显示其下单时间为7月28日,与车主描述的因被拉黑而使用家人名义下单的说法不符。”

上述特斯拉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特斯拉交付车辆的排产期,从下订到交付一般需要两周时间,时间也不符。拼多多为车主提供的交付车辆,8月18日上午就已在长沙完成交付。

张毅表示,其提车当晚确实曾与特斯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但并未得出有效解决方案。“我们自始至终都在与车主积极沟通,主动提供多种解决方案,但都被车主在现场的‘家人’否决了。”上述特斯拉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前,上述特斯拉相关负责人曾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愿意通过特斯拉的正规途径重新下单,特斯拉将对消费者因此产生的时间与精力损失提供相应的补偿。但对具体的补偿条款,特斯拉方面未作明确说明。

单方面解除订单系违约行为

在张毅陷入交付风波的同时,另一位参与宜买车在拼多多平台发起的“特斯拉中国Model 3 2019款标准续航后驱升级版”万人团购活动的上海车主秦先生已顺利完成提车,并为车辆办理了保险。

8月16日下午,秦先生通过特斯拉官方提供的送车上门服务成功完成其在拼多多平台团购的国产Model 3车型,同时还享受了拼多多与宜买车提供的2万元购车补贴。张毅认为,特斯拉此举属于“区别对待”,并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特斯拉在消费者支付价款完成后,就不能再有约定,车主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认为。

对此,上述特斯拉相关负责人表示,特斯拉一直在积极与张毅沟通,并明确会给予一定补偿,但未得到车主的认可。

从秦先生提供的其在拼多多订车的电子券码可以看出,秦先生于7月26日零时在拼多多平台宜买车汽车旗舰店下单,并完成了25.18万元的团购款项支付,成交时间为8月10日。

据了解,此次获得优惠购车名额的车主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宜买车,由宜买车代替车主向特斯拉官网创建订购订单。最后,由拼多多平台向特斯拉交付款项。而张毅之所以被特斯拉方面拒绝交付车辆,是因为其在与特斯拉产品销售专员沟通支付尾款和提车事项时,透露了其尾款将由第三方拼多多支付。

基于此,特斯拉交付人员以“我司怀疑此订单为拼多多或其他商家以您的名义下单。实际上构成向我司隐瞒真实下单信息,我司此前公告已经声明拼多多的该团购活动未经授权,您应当向付款购车的商家要求交付车辆或者退款”为由拒绝向其交付新车。

上述特斯拉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上海车主秦先生能提车成功,是由于其在与交付人员沟通时隐瞒了拼多多代付一事。

“特斯拉从未委托其他平台或商家进行销售活动,任何涉及转卖的订单,特斯拉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在特斯拉与客户签署的购车协议中也有明示,任何涉及转卖的订单,特斯拉有权单方面解除该协议。”特斯拉方面表示。

记者查阅特斯拉与客户签署的购车协议后发现,《禁止转卖》条款显示:特斯拉直接面向客户销售汽车。对于任何和我司认为其目的是为了转卖的订单或者其他非善意目的的订单,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对于特斯拉单方面解除与张毅的购车订单,邱宝昌表示,合同成立后,特斯拉单方解除订单是违约行为。“车主交完订金完成下单时,双方合同即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特斯拉在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支付价款后,约定就不成立。”邱宝昌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拒绝交付或面临天价处罚

特斯拉以违反“禁止转卖”协议为由单方面解除订单,也引发了热议,业内多名律师皆认为是不合规的做法。

“特斯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如果消费者起诉特斯拉,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的并承担违约损失的,法院大概率会支持。”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表示。

对于特斯拉的“禁止转卖”条款,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满清认为,如果拼多多以单个购车者的名义下单且直接收款,而后续购买者将订单转让给在拼多多平台的客户,与特斯拉签订购车合同的购车者才算违反了上述条款。

事实上,拼多多和宜买车在此次购车活动中,扮演的是为车主“代付款”的角色。“特斯拉的购买条款中并没有明确不能代付,所以特斯拉此次的行为并不合法。”邱宝昌表示,拼多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是特斯拉的买卖关系,双方是委托支付价款行为。即拼多多受消费者委托,代为支付汽车价款。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则表示,特斯拉“禁止转卖”条款本身并不违规,但消费者以个人名在特斯拉官网下单购车,只是在最后付款环节由拼多多或平台商家代付,这并不能认定为违反其订购条款的“禁止转卖”行为。

在杜满清看来,特斯拉“禁止转卖”的格式条款,实际上是限制购车者作为消费者选择的权利。”

不过,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邹佳铭却认为,拼多多虽以用户名义在特斯拉官网下单,不是转卖行为,但问题关键并非转卖与否,而是拼多多以用户的名义在特斯拉官网下单,在事实上欺骗了特斯拉。民事要约行为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在这个案件中,特斯拉是不自愿的。

面对外界质疑,特斯拉仍坚持拒绝交付车辆,并表示支持因被团购活动误导而无法提车的消费者向活动方维权,且将为消费者提供所需的法律援助。拼多多方面则表示,特斯拉拒绝履行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作为“补贴”方对此表示遗憾,将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并积极落实车辆交付工作。

“特斯拉单方面出具的格式合同,能否成为拒绝交易的合理限制,如涉嫌侵害购买者利益,消费者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维权或起诉到法院。”杜满清分析称,厂家不允许经销商低价销售,必须固定价格销售,就是涉嫌纵向垄断,如果特斯拉涉嫌纵向垄断,可能面临天价的行政处罚。

对于特斯拉采用体验店与网络直销两种营销渠道的完全直营模式,邱宝昌认为:“我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如果是平台经营者或者电子商务经营者,采取排除、限制竞争的话,由反垄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来规制。特斯拉这种销售模式是厂家直销,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这个应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