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目前全省实现县城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837个建制镇中有695个建成生活垃圾转运设施。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到101座,日处理能力2.4万吨。
日前,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了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情况
记者从报告中获悉,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过程中,全省坚持保护优先,狠抓源头控制,在“强化生活垃圾处置”方面成效显著。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实现县城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837个建制镇中有695个建成生活垃圾转运设施。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到101座,日处理能力2.4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4座,日处理能力0.97万吨。
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贵阳市启动3049个试点片区建设,其他市(州)在中心城市启动了试点工作,积极鼓励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目前,全省已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点,4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点。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4%(年度目标为90%),71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695个,完成率为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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