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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江苏网 1320 2020-08-19

为加快推进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建设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江苏。到2025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巩固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努力建成最严密法治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示范区、突出环境问题系统治理的标杆区、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引领区。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就健全“七大体系”(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逐一细化提出要求。在领导责任体系方面,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同时明确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企业责任体系方面,强调主动治污、依法排污,推进生产绿色化,要求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制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施细则。全民行动体系方面,强调加大社会监督,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发挥12345群众诉求“总入口”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公众监督。监管体系方面,强调严格环境监管,推进司法衔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切实加强企业产权保护。市场体系方面,强调坚持市场化方向,更好发挥经济杠杆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行社会化治理,帮助企业降低治污成本。信用体系方面,强调同步推进政务诚信和企事业单位信用建设,用好用足信用记录。法规政策体系方面,强调加快地方环保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完善财税、金融政策,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意见》明确,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七种能力”。一是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支持“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等。二是提升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能力,加强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三是提升清洁能源保障能力,推动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双优化,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四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构建陆海统筹、天地一体、省市县三级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五是提升生态环境科研能力,为精准治污提供科技支撑。六是提升基层基础能力,重点发挥好网格化管理体系作用。七是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推进政策集成、措施集成、机制集成,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负担、降成本、增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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