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江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力推进排污许可相关工作,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对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的32.7万家企业逐个进行排查和清理,全面完成发证、登记、清理任务,提前实现排污许可登记率和发证率“双百”目标,基本实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
江苏在2019年完成2.6万家企业发证的基础上,今年4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清理任务,分类清理企业4.7万家;8月上旬完成第二阶段清理任务,分类清理企业25.4万家,顺利完成清理整顿范围内32.7万家企业的分类处置工作。
其中,帮助3.4万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帮助19.7万家企业完成排污登记,并对其他9.6万家企业进行了识别和标记(关停、无实体生产等)。目前,江苏实际领证企业达3.8万家(清理整顿范围外0.4万家自主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登记企业数达24.5万家(清理整顿范围外4.8万家企业自主完成排污登记),发证及登记企业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江苏将开展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查漏补缺工作,排查清理整顿范围外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的企业,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排污登记“应登尽登”。加强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对已经核发的许可证定期开展复核,提出优化完善建议,建立排污许可证质量保障机制,稳步提升核发质量。
上一篇: 江西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