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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来源:浙报融媒体 1409 2020-04-27

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近期,为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抓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浙江省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目前,全省梳理出6类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和项目共5000多个。这些企业和项目将享受到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名单上的企业,也会根据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抽查情况,采取动态更新。

疫情下推出的正面清单有何深意?什么样的企业能纳入正面清单?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就意味着高枕无忧了吗?记者就此采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企业。

两个清单助企复工复产

“建立实施正面清单,是适应疫情防控形势、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企业守法,推动企业守法和环保执法并重的有益尝试。”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两个正面清单都是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从而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按照浙江省统一部署,我们首批梳理出400多家正面清单企业,鉴于疫情的特殊情况,率先将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科工作人员魏亚介绍。除此之外,浙江省的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以及其他已经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等5类企业和项目可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避免对企业的打扰。

进入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企业,则可享受豁免或者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在诸暨,不少企业已经尝到了正面清单的“甜头”。诸暨康星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日用化学产品研究制造的企业,复工以来计划增设一条年产50吨手消毒用酒精凝胶项目,若走正常环评流程,办理手续就要一个多月。“经调查,该项目属于应对疫情所需的建设项目,可以实行‘先生产、后补办’的政策。”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为企业打开“绿色通道”,当天就通过了报备,为企业战“疫”争取了时间。

正面清单不是免责清单

疫情之下,推出正面清单制度,会不会导致监管放松?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是否意味着脱离了监督?经过一段时间的推行,答案逐渐清晰。

“正面清单不是免责清单,只是优化了执法方式,让环保执法更精准、有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解释,正面清单监管的执行并不等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这项在疫情期间推行的制度,是防疫复工之下的现实需要,执法方向不会改变、力度不会减弱。

正面清单制度减少了对企业的现场检查,如何确保对企业的监督管理?非现场监管作为一种新途径,在生态环境部下发的文件中也有迹可循,如鼓励各地通过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等方式开展监管。在嘉兴,全市企业的监管就被纳入“智慧环保”系统,通过现场视频和同步在线数据,为企业开出“体检单”,进而减少对企业的上门检查。

引导企业自主守法

在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指导处工作人员吴蒙眼里,疫情发生以来,不少企业面临复工困难,正面清单制度的出台满足了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的需要,同时也向企业释放一个明确信号,对遵纪守法的企业给予支持,帮扶企业共渡难关。

同样的信号,也能在省生态环境厅将出台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中窥出一二。其中,对于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未造成生态环境污染或突发环境事件的,不予处罚,而是督促企业尽快整改。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只是疫情期间的政策,但正面清单制度客观上能推动企业朝着自主守法的方向迈进,严查环保不是目的,推行正面清单制度也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而是通过正面激励的方式,让企业自觉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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