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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生物质发电仍需国家扶持

来源:中国科学报 2417 2020-01-15

我国农林生物发电上网稳定、可灵活调节,在同等装机容量下可再生发电量最高,同时还具有利用余热供热、富农支农、减少废弃物污染等多种优点,是目前农林业固废处置的有效手段,是生物能源中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少煤炭消费,可以大规模推广发展的主要方向。

2019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生物质发电“新增生物发电项目不再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新增生物发电项目电价补贴下放省里”等意见引起业界的强烈反响。

对此,中国投资协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华环保联合会、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四家全国性行业组织以及代表性企业上书三部委,建议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目前应继续“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不宜下放地方”。

环保、扶贫支农优质项目

生物质发电项目基本都建在比较落后的农业村镇,就近解决和处理农村农林废弃物,是天然的支农和环保项目。“穷得只剩下秸秆了”的贫困农区投资项目值得鼓励。

生物质能源有多种技术路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无论生物质转化为电、热还是液体燃料、气体燃料、固体燃料等,都应该根据其特点、价值和各自的发展空间予以鼓励。

自“十一五”以来,我国生物质发电在科技进步、示范与推广等多方面从无到有,取得了很大进步。在中央财政支持下,该产业无论在关键装备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还是上下游产业链的完善,抑或产业支持政策等方面,都成效显著。

生物质发电立足农区,在支援农业农村固废处理的同时,分布式生产的绿色热电,一举多得,利国利民,已经成为生物能源产业中极具亮点的规模化发展方向之一。这是一个来之不易的成绩,值得珍惜。

电价支持既有效又划算

相比城市已有的成熟的供热管网、供气管网、燃油管网等,我国农村目前只有道路和电网相对比较完善。借用中国完善的、广覆盖的“村村通”的电网支持渠道,“稳定、可靠、可计量、易评估、可预期、客观、安全直接”地通过上网电价支持生物质发电,是实现农林业固废处置、绿电生产、支农富农的高效途径。

对于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而言,国家优惠电价支持相当于支付了农林业固废处置费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可以覆盖大约生物质电厂66%左右的秸秆原料购买费用。如果秸秆原料免费供应到厂,一些燃煤基础电价较高区域的生物质电厂将可实现平价上网。如果有较好的供热收入,项目总收入还可能略有富余。

以北方某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为例,2007年至2018年,累计处理秸秆等农林生物质近400万吨,企业收购秸秆支付农民的费用就达12亿元人民币,而拿到的国家补贴资金约8亿元左右。这就是说,在没有国家资金支持、完全平价上网的情况下,企业以自有资金投入了约4亿元用于处理秸秆等农林生物质,极大地解决了当地秸秆焚烧治理的难题。

国补电价支持农林生物质电厂,是一种高效、经济合理且精准的固废处置费用补助,从这个角度看,这项补贴并不“过度”。更为重要的是,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是目前规模化处置农林业剩余物的有效手段,可以给农民带来直接现金收入。

产业处于政策引导扶持期

在同等装机容量下,生物质发电的发电量是光伏的8到10倍,同时还能利用余热供热,减少煤炭使用。截至2018年,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仅获可再生能源基金5%左右支持(加上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合计约12%),这是一个相对非常微小的支持。对于中央财政基金而言,5%左右比例也许微不足道,但是对于生物质发电产业而言,这是一个事关行业存亡的主要支撑。因此,我们不但不应该取消对生物质发电的国家电价支持,相反应该加大支持总量、扩大支持比例。

生物质能正处于产业技术进步和初步成熟的阶段。在环保和生态效益无法实际兑现的情况下,产业需要继续承担农民劳动力成本上升、农区环保治理要求逐渐提高等负担,目前已经走在成本优化、补贴“退坡”的路上。

农林生物质发电不是“养不大的孩子”。随着技术进步、投资规模扩大及市场化运作逐渐成熟,农林原料收集的工业化相关装备技术进步、“综合能源服务系统”成本优化等方面,将继续优化发展;在国家碳市场交易、绿电补助等多方面也将获得多种支持;届时,该产业将逐步完成国家补贴到市场机制的转变,减少甚至取消电价补贴。

仅就农区分布式生物质直燃热电项目而言,中国达到3000万千瓦装机并不算高(我们目前仅800万千瓦左右),其他热、气、液体燃料、材料等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我国不仅有18亿亩农田秸秆这部分生物质资源,还有60亿亩草原、20亿亩森林、10亿亩湿地、45亿亩海洋。中国的市场足够大、原料足够多,未来的中国将开启一个生物化工为基础的“生化时代”。


(作者: 庄会永,作者系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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