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企业动态

东方电气未来计划在内蒙古参与氢能发展

来源:高工氢燃料电池 1597 2019-10-24

日前,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董事长邹磊一行到内蒙古自治区考察,并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就加快清洁能源发展、构建现代能源经济体系等话题进行深入交流。

邹磊表示,内蒙古能源资源富集,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战略资源支撑基地,东方电气作为能源装备制造领域的中央企业,愿积极参与和深层对接内蒙古发展需求,在风电、环境保护、氢能及能源综合利用等方面与内蒙古深入合作。

资料显示,东方电气自2010年开始氢燃料电池的研发,2017年基本上完成了燃料设备的开发。目前,公司掌握了膜电极制备、电堆设计、系统集成与控制技术在内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全套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公司认为氢能产业化规划要因地制宜,并在四川省大力投资。

2018年,东方电气携手成都市政府及产业链中的相关企业成立了成都市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促进会,旨在联合成都市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科研院所、投融资主体,整合成都市乃至四川省在氢能产业发展方面的独特优势,发挥各自特长,共同培育氢能新业态,共享氢能新机遇。同时,公司还在成都上线运行10台燃料电池动力城市客车。

今年4月,东方电气投资建设的中国西部首条氢燃料电池自动化生产线正式投入使用,该生产线具备年产1000套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的批量化生产能力,产品从核心部件膜电极、电堆到发动机系统均由东方电气自主开发研制。公司还在四川凉山成立合资公司,建立加氢站,年底准备投运。

业内人士认为,与已进入氢能产业化快车道的四川相比,目前,内蒙古氢能扶持政策尚未出台,也无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运营,东方电气意欲在氢能及能源综合利用方面与内蒙古深入合作,或许是看中了当地的市场需求和资源优势。

内蒙古是重卡货物运输密集地区,一旦切换使用燃料电池,对于氢气的需求量会很大。而当地资源丰富,恰好有低成本制氢优势。内蒙古的氯碱化工产业可产生大量副产氢,此外,当地风光资源丰富,可利用弃风弃光电量就地制氢。

除东方电气外,鸿达兴业、乌海化工、北京航天、中国石化内蒙古分公司、国氢能源科技、北京中科富海、中国氢能等一批企业也看中了内蒙古的氢能产业发展潜力,并先后在此布局,意图抢占市场先机。

鸿达兴业创立于1991年,是国内氯碱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氢气是公司氯碱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重要原料。利用制氢环节的技术和经验优势,公司与国内多家企业签署相关战略合作协议,涉及范围包括加氢站的建设、氢气液化设备、稀土储氢材料等,基本上打通了氢气的制取、储存、运输及使用全产业链环节。

乌海化工为鸿达兴业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聚氯乙烯(PVC)、烧碱等化工原料的生产和销售,建成从“资源、电力、PVC、烧碱、电石、电石渣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氢气是PVC的主要原料之一,乌海化工氯碱产品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电解制氢气用于生产需要,但同时也存在氢气富余的情况。

今年5月,乌海化工在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海化工业园建设的第一座加氢站成功投入使用,向氢燃料轿车、大巴车及工业车辆提供合格的氢气。其余7座加氢站的建设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与此同时,中国石化内蒙古分公司与鸿达兴业签署《新能源发展合作的框架协议》。利用中石化现有网点增添加氢功能及加氢站的建设工作,双方共同推进内蒙古加氢站发展,加快内蒙古地区氢能源应用产业发展。

除了加氢站建设,鸿达兴业还与北京航天合作在内蒙古乌海生产液氢,后者负责氢气液化装置的技术、自有专用装备制造、人员培训等。此外,公司还与北京航天下属公司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在乌海市合作建设氢液化工厂,目标是逐步实现向全国运输供氢。

8月,国氢能源科技、北京中科富海、中国氢能三家公司就在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落地的国氢能源煤炭地下气化制氢试验示范项目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计划合理利用当地丰富资源,完善国氢能源东乌旗生产基地为氢源的氢能供给产业链,筹建氢的液化、储存、运输和加注示范项目,以及氢能示范项目配套工程。

业内人士认为,内蒙古自治区虽然在政策和产业基础方面都远不如北京、上海、张家口、成都、郑州、如皋、佛山、潍坊、苏州、大连等城市,但目前仍聚集一批资金雄厚,实力强劲的企业在当地布局氢能,其中不乏中石化等“国字号”选手,其氢能产业发展最终能否实现“弯道超车”值的期待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