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南京市江宁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特许经营发布定标结果,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中标金额43.43亿。
6月26日,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根据公告显示,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1 标段名称:
江宁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特许经营
2 工程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秣陵街道、汤山街道、淳化街道、禄口街道、江宁街道、谷里街道、湖熟街道、横溪街道、麒麟街道等街道
3 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5年(含项目建设期)
4 特许经营范围:
本项目特许经营地域范围涉及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秣陵街道、汤山街道、淳化街道、禄口街道、江宁街道、谷里街道、湖熟街道、横溪街道、麒麟街道等街道。区水务局授予特许经营者在指定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通过实施污水收集与管理服务,取得污水管网收集服务及污水管理服务收费权。
5 特许经营服务内容:
区水务局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经营的权利,以使特许经营者在指定的服务项目范围内进行投融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招标代理、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运营和维护,并取得污水管网收集服务及污水管理服务收费权。区水务局对收集、管理服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付费。
(1)污水收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功能所必须的农村污水管网、泵站及污水处理装置设施的建设及项目管理,提高范围内污水治理能力等全部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
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收集和输送,按照“接管优先、相对集中、分散处理”的原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设置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以A2O为主),污水处理达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3462-2018)中一级B标准,特殊区域(水源地、生态红线范围内、太湖流域等)按相关法规要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污水管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农村污水管网、泵站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等全部服务。
6项目进度要求:
2019年11月30日完成约500套(含50个规划布点村)的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剩余的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具备收集处理功能。
7 项目规模:
(1)污水收集服务范围及数量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指定范围内约90775户的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收集及治理的全部服务。其中污水收集管网长度约2501.15km(具体长度以经区水务局确认的由中标人提供的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初步设计成果为准),污水处理设施约1046座(其中包含新建、改造,具体数量以区水务局核准的为准)。污水处理量约3万吨/日(具体规模以经区水务局确认的由中标人提供的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初步设计成果为准)。
(2)污水管理服务范围及数量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指定范围内的新建管网及设施。农村污水管网约2501.15km,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涉及村委约1500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500座(具体数量以区水务局实际核准的为准)。
6月26日,该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