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并表态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6月26日晚间,A股重组配套融资方案再现,华峰氨纶(002064)拟120亿元并购控股股东旗下华峰新材100%股权,并配套募资20亿元。
重组+配套融资方案
6月26日晚间,证监会发布重组上市新规后,华峰氨纶新鲜出炉首份重组配套融资方案。
据重组草案,此次华峰氨纶拟以4.15元/股,向其控股股东华峰集团、实控人龙小平等发行约26亿股股份,并结合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华峰新材100%的股权。
据悉,上述股权交易价格为120亿元,其中,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的对价金额为108亿元,占此次交易对价总金额的90%;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为12亿元,占此次交易对价总金额的10%。
待交易完成后,华峰新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小平仍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借壳)。
与此同时,华峰氨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35亿股,总募资不超过20亿元,用于支付此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
值得一提的是,6月20日,证监会刚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简称《重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多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
此前,2016年,为抑制投机和滥用融资便利,促进市场估值体系修复,证监会修改《重组办法》,取消了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对于此次拟恢复配套融资,证监会表示,旨在多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重点引导社会资金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集聚。
3年贡献利润36.3亿元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华峰新材主要从事聚氨酯原液、聚酯多元醇和己二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8年,华峰新材完成营业收入44.36亿元,同比增长6.89%;归母净利润为4.45亿元,同比增长15.49%。2019年一季度,华峰新材实现营业收入11.56亿元,同比增长15.61%;归母净利润为1.11亿元,同比增长0.73%。
公告指出,此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19年、2020年、2021年,华峰新材期间预测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且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分别为9.75亿元、12.45亿元和14.1亿元。
交易各方承诺,此次交易完成后,华峰新材2019年~2021年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将不低于上述预测净利润总额,即36.3亿元。
华峰氨纶表示,此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聚氨酯行业并购,华峰新材与华峰氨纶同属于聚氨酯产业链,产品应用于聚氨酯制品的不同细分领域,此次重组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在此次交易前,华峰氨纶主要从事氨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交易完成后,该上市公司业务领域将拓宽,将通过收购华峰新材进入聚氨酯行业中的聚氨酯制品材料制造领域以及基础化工原料行业的己二酸制造领域。
同时,华峰氨纶表示,华峰新材所在的聚氨酯原液、己二酸领域前景广阔,标的资产经营业绩良好。通过此次收购,上市公司将显著改善资产质量,扩大收入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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