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为今年全年,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2020年9月,中国向世界郑重承诺,将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我国履行负责任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当。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启动,将成为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政策工具,这一重大制度创新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2005年开始,中国通过开发核证减排量和自愿减排量项目的方式参与国际碳市场。2011年,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州和深圳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并发布了配额分配方案和首批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经过多年的实践,试点碳市场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试点范围内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保持了明显的双降趋势。
实践证明,碳排放管理对企业盈利和绿色创新发展带来了重要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参与碳市场交易提高了减碳意识,节能减排成了企业的自觉行为。制度合理、市场有效、监管有力的碳市场在减少纳管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增长和绿色发展转型。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体系下控制能耗总量、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和提高能效是整个能源系统转型发展的重大课题。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节点,以“十四五”期间我国GDP年均增速5%来衡量,设定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3.5%的约束性指标,既要控制排放,又要保证增长,实现碳达峰目标仍是一项巨大的挑战。作为外部性极强的领域,如何增强非公共部门参与的动力和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直接决定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速度。通过市场机制促进碳减排监督管理,使重点排放单位、机构或个人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对碳排放配额进行自由有偿交易,可以将碳排放的隐性成本显现化、外部成本内部化。同时,随着减排低碳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也能够极大地促进技术创新,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启动,对我国参与全球碳定价具有里程碑意义。不过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领域的改革亦在同步推进,并直接影响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其与碳交易之间存在的交叉影响,需要进一步有效协调。同时,碳交易市场既是政策工具,也是一种金融期货产品,相关监管仍需同步跟进,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发挥碳价的投资指引信号作用,依托碳市场引导资本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由于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刚刚起步,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功能和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配套的碳交易会计制度和对应的税务制度等工作,仍需向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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