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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钢动力厂热电车间3号站2号、3号锅炉脱硝技术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238 2021-08-19

颗粒在线讯:日前,柳钢动力厂热电车间3号站2号、3号锅炉脱硝技术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

柳钢动力厂热电车间3号站2号、3号锅炉脱硝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KLLGG212006)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柳钢动力厂热电车间3号站2号、3号锅炉脱硝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 进行 EPC(总承包) 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热电三号站2#、3#锅炉烟气脱硝配套设施;脱硝工艺采用生物质脱硝方案,以达到NOX排放浓度≤45 mg/Nm3 的标准。本期工程包括对喷枪处平台、锅炉水冷壁进行改造和新建脱硝剂储存及输送系统1套(2#、3#炉共用一套)、脱硝剂计量喷射系统2套。生物质脱硝系统包括生物还原剂存储系统、输送控制系统、高效喷射系统、除盐水系统等及相应配套的阀门、管道。本套系统脱硝控制室设在现有65MW机组脱硫脱硝控制室。

2.2建设地点: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厂区内。

2.3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采用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技术要求及工程范围,完成详勘、桩基设计及施工、初步设计、施工设计、设备材料(含工辅料等)采购、建筑(含界区内地坪、道路、建设垃圾处置等)与安装工程施工、培训、调试、投料试车、缺陷整改、性能考核与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程业务;并对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申报验收、防雷、资产清册及资料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起重设备、承压设备等特种设备办理报装、报检取证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总包价内。

其中:

(1)涉及红线范围内现有设施之拆除和改(恢复)/迁建包括在招标范围;

(2)项目所需电、压缩空气、氮气、工业水、排(污、雨)水、等公辅设施由招标人从就近指定的红线区外接点处(100米范围内),具体为工业水从1#、2#、3#炉转炉煤气水封进水总管上预留的阀门(DN50)后埋地接至红线范围内;氮气从至4#炉氮气管(DN100)上开口架空接至红线范围内;压缩空气(含水)从至4#炉压缩空气管(DN100)上开口架空接至红线范围内,电从热电3#站内脱硫低压配电室接出沿电缆沟接入红线范围内。接入红线区内之工程也包括在招标范围。

(3)锅炉开孔需要更换的设备(设施)备件由投标方负责提供。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从开工令签署的开工时间算起,绝对工期90天(日历天)(其中:停炉碰接改造时间和指标考核时间不计在绝对工期内),实现稳定运行并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设计单位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期间,具有1个烟气脱硝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具有同类型建设管理相关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具有同类型建设管理相关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负责人。

3.5.3 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同类型建设管理相关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5.4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交最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8月25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二)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KL0772@126.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1年9月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七楼702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9月8日10时 00 分。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⑶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网上发布、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柳钢动力厂热电车间3号站2号、3号锅炉脱硝技术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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