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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署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部 1297 2021-09-23

  颗粒在线讯:2021年9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一阶段会议将于10月在云南昆明召开。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COP15筹备工作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先生,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天喜先生,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教授杨宇明先生,向大家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以及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我先通报几项我部近期重点工作。

  一、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扎实推进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建7个督察组,从8月26日起,分别对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5个省,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已完成省级(综合)督察阶段和下沉阶段工作。

  在省级(综合)督察阶段,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等方式,掌握了一批问题线索。在下沉阶段,各督察组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重点下沉到地市(州)以及中央企业有关下属企业(单位),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期间,针对重要问题线索开展现场勘察和针对性调查核实。

  目前,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公开部分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曝光后,被督察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央企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并积极开展同类型问题排查整治,不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关市县、单位迅速行动,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各督察组将督察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融合,把紧盯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及时转办督办,加强抽查核实,开展实地回访并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督促被督察对象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以解决具体生态环境问题来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部署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

  为支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方案》聚焦区域、城市和重点行业三个层面,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到2022年底,探索建立碳监测评估技术方法体系,发挥示范效应,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监测支撑。

  区域层面,基于现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背景站及地基遥感站,结合卫星遥感手段,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开展区域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天地一体监测、典型区域土地利用年度变化监测和生态系统固碳监测。

  城市层面,综合考虑城市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城市化水平、人口规模、区域分布等因素,选取唐山、太原、上海、杭州、盘锦、南通等16个城市,分基础试点、综合试点和海洋试点三类,开展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试点。

  重点行业层面,选择火电、钢铁、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和废弃物处理五类重点行业,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宝武、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光大环境等11个集团公司开展温室气体试点监测。

  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有序开展试点,组织做好试点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成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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