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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公布

来源:科技日报 535 2021-12-10

  颗粒在线讯: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再迎年度大考!9日,科技部官网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与2020年相比,参评单位对开放共享更加重视,管理和共享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但与此同时,东北师范大学等8个单位开放共享情况较差,存在重视不够、统筹管理不力、通用仪器利用效率低、制度建设缺失、实验队伍支撑薄弱等不足,考核结果为较差。

  这份由科技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文件指出,共有25个部门346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共计4.2万台(套),其中原值1000万元以上的359台(套),涵盖同步辐射光源、加速器、科考船、风洞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86个。

  考核结果显示,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50个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等100个单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运行使用效率较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较好,考核结果为良好;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等188个单位达到了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结果为合格。

  《通知》提到,与2020年相比,此次参评的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278小时,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仪器入网比例为98%,92%的参评单位建立了在线服务平台。参评的86个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较好,在支撑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不过,此次评价考核也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单位管理机制不健全,仪器利用率水平不高;仍有26家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在线服务平台,仪器管理水平不高;少数单位对仪器购置缺乏统筹管理,仍然存在低效购置现象。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有关规定,对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的单位给予后补助经费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相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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