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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运行平稳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674 2022-01-05

  颗粒在线讯: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运行平稳——日前,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整体运行平稳,企业减排意识不断提升,市场活跃度稳步提高。

  根据2021年1月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

  建立市场,引导减排

  ——目前主要交易碳排放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一经启动,即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建设全国碳市场,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其管控的高排放行业实现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的绿色低碳化,促进高排放行业率先达峰;另一方面,能够为碳减排释放价格信号,提供经济激励机制,将资金引导至减排潜力大的行业企业,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碳排放配额是全国碳市场交易的主要商品。据介绍,假如一家重点排放单位一年有20吨配额量,其碳排放量仅有18吨,则属于配额盈余;另一家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量仅18吨,排放量却达到了20吨,则属于配额亏损。配额亏损的企业可以向配额盈余方购买其节省下的配额,以完成碳排放履约要求。

  那么,如何确定各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配额?怎样精准监测碳排放数据?怎么保证配额分配的公正合理?

  “企业根据排放情况可以自行计算,得出应该获得的配额数量。”赵英民介绍,目前,配额采取的是以强度控制为基本思路的行业基准法,实行免费分配。“这个方法基于企业实际产出量,对标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具体看,一家企业每年获得的配额即基准值乘以企业当年实际产量所得,产量越高,意味着其配额越多。伴随对基准值的标准设定更加严格,每家企业所获得的配额将逐年降低。在企业报告数据和省级生态环保部门核查工作完成后,生态环境部会组织对地方督促检查和对企业现场抽查,以保障配额数准确合理。

  记者了解到,除了碳排放配额,还有另一类商品在碳市场流通——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办法》明确,CCER即中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需要通过购买配额来履约的企业,可以通过抵消机制购买价格更低的自愿减排量,进一步降低履约成本。”赵英民说。

  交易活跃,积极履约

  ——12月日均成交量94.7万吨,碳市场价格没有过大波动

  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重要排放单位要尽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各地要确保2021年12月15日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记者梳理发现,伴随全国碳市场第一个碳排放权履约期结束,相关主体已有序“响铃交卷”。

  看地区——全国多个省份积极履约,达成减排目标。2021年12月7日,海南省纳入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7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履约率100%的省份。

  作为用能大省,山东省是全国履约任务最繁重的省份,是全国唯一一个重点排放单位纳入碳市场超过300家的省份。截至2021年12月14日,山东省已有211家重点排放单位顺利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80家重点排放单位部分履约。全省共有50家企业提出CCER抵消配额清缴申请,申请抵消量达到624万吨。

  看行业——多家重点发电企业如期履约,取得良好成效。2021年12月14日,中国华电最后一家重点排放单位完成碳配额清缴,标志着中国华电提前完成105家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实现了在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期100%履约。同日,中国大唐完成最后一家重点排放单位在全国碳市场的配额履约清缴工作,提前完成所属全部96家重点排放单位履约清缴工作。2021年12月21日,随着最后一家火电企业在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提交清缴履约,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全球最大的火力发电公司顺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清缴履约工作,所属149家火电企业和化工企业自备电厂实现100%履约……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21年11月起,随着配额核定工作完成,重点排放单位实际配额盈缺情况得以明确,市场交易量开始处于高位。12月,日均成交量达94.7万吨,总成交量达2178万吨。市场成交量和流动性上升的同时,交易价格保持小幅波动,1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54.22元。

  “临近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结束,从11月中下旬起,交易量有了明显增长。”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碳市场价格未因履约期结束出现过大波动,整体仍呈现较平稳状态。“这更有利于企业积极参与履约工作。”该负责人说。

  完善机制,拓宽范围

  ——未来将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的行业范围,助推碳达峰、碳中和

  全国碳市场是通过市场交易促使企业自愿减排的重要机制。通过减排实现配额盈余的企业能够获得一定收益,而未能如期完成减排任务导致配额亏损,且拒绝完成履约的企业,则将承担相应的惩罚。

  《办法》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

  “此前,面对2万到3万元的罚款,部分履约缺口大的企业存在侥幸心理,有选择放弃履约以罚代缴的想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人吴泓洋说。2021年3月30日,有关部门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对各主体单位提出了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提出重点排放单位不清缴或者未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分配排放配额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分配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时,等量核减未足额清缴部分。这意味着未完成履约的企业将面临更高的违规成本。

  “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稳定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将会有进一步完善的法规、标准和体系,对履约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各重点排放企业应及时按规定履行配额清缴义务,为温室气体控排尽到应尽的义务。”吴泓洋说。

  全国碳市场成立初期,碳排放配额分配的准确度同样受到不少业内人士关注。伴随碳市场交易推进,与之相关的数据质量正进一步完善。日前,生态环境部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1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重点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发电行业(含自备电厂)重点排放单位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进行规范,提出细化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在检测、记录、传递、保存、取样、制样、送检、存证和核算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压缩数据造假空间,提升可操作性,确保公平统一。

  有关人士表示,随着数据质量和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未来,碳市场所涵盖行业有望进一步拓宽至钢铁、石化、化工等方面。“在发电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将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的行业范围,通过碳市场等重要政策工具和手段,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刘友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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