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在线讯: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2021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上发布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目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原〔2019〕254号)同时废止。
该指导目录包括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这三大类共304种。
其中,先进基础材料共198种,分为五类,分别是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以及其他材料。
关键战略材料共82种,分为五类,分别是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生物医用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用材料。
剩下的前沿性材料共24种,没有进行分类。
从目录上看,我们重点关注的先进化工材料板块共有69种材料被纳入其中,包括特种橡胶及其他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膜材料、电子化工新材料,以及其他先进化工材料这五类。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 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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