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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措并举推动整县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开发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1151 2022-03-04

  颗粒在线讯:3月3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刘学军表示,“十四五”末,山东全省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50%以上的试点县达到国家规定的试点标准。

山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刘学军

  去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调研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情况,拉开了山东省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序幕。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山东省有70个县(市、区)入选国家试点,开发规模3000万千瓦以上,数量和规模均居全国首位。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涉及市场主体多、实施环节复杂、工作标准不统一。为高效推动山东省开发试点工作,我们印发《山东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方案》,主要从以下方面推动工作开展:

  一是搞好规划编制。全面摸清党政机关建筑、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以及农村居民屋顶等不同场景下分布式光伏的开发现状和发展空间,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开发时序和主要任务,统筹衔接电网接入和电力消纳,科学编制整县开发规划方案。

  二是打造试点样板。在开发建设、并网消纳、运行维护等方面创新样板建设,打造不同场景下的建设示范。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典型经验,推介成熟样板项目和先进典型做法。

  三是统筹建设进度。督促试点县统筹安排不同场景下分布式光伏的建设进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和落实措施。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建设进度,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四是强化政策支持。督促电网企业开辟整县规模化开发项目接网工程“绿色通道”,加强城乡配电网改造升级力度。优先在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推动就近就地消纳。

  通过以上工作,打造不同场景下的开发样板,形成一套成熟稳定的开发运营商业模式。到“十四五”末,全省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50%以上的试点县达到国家规定的试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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