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行业动态

全国碳市场运行满8个月 累计成交额达81.9亿元

来源:证券日报网 1489 2022-03-18

    颗粒在线讯: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全国碳市场运行已满8个月。

    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数据显示,3月16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520吨,成交额2.96万元,开盘价57元/吨,收盘价57元/吨,较上线首日开盘价上涨18.75%。截至3月16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89亿吨,累计成交额81.9亿元。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当前形势看,我国碳市场发展已步入运行正轨,并逐步发挥出引导绿色发展的积极作用,因此发展前景可期。下一步在试点运行和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有必要推进碳市场扩围,并拓展到更广泛的行业,尤其是逐步将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高排放行业,从而使用市场化机制促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碳市场运行平稳

    交易品种和市场待扩容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正式启动,首批只纳入2162家发电企业,覆盖配额规模约为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首个履约周期于2021年12月31日顺利收官。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显示,在首个履约周期中,全国碳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市场活跃度稳步提高。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成交均价42.85元/吨,履约完成率99.5%。去年12月31日收盘价为54.22元/吨,较首日开盘价上涨12.96%。

    “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运行平稳,日成交均价在合理范围内波动。”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不过,相对于欧美国家来说,我国碳排放和交易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纳入的行业和市场主体较单一,主要是发电行业;主要是现货交易,交易品种也有待丰富。此外,碳排放配额分配规则和核算标准也有待明确。

    刘向东表示,更好地利用碳市场,需要进一步明确碳的定价机制,完善碳市场的规则规制,尤其发挥好碳市场在碳排放权配置中的作用,引导各行业各企业利用市场化机制,积极开展节能减碳行动,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

    根据全国碳市场的总体设计,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高能耗行业未来将包括电力、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

    吴琦认为,下一步,形成合理有效的碳价,应推动交易体系、涉及行业和市场主体加速扩容。随着碳排放和交易数据的完善,以及碳排放核算标准、碳排放配额分配规划的统一,现行碳交易系统合并或链接形成统一共享的碳交易市场;高耗能行业加快纳入,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合格市场主体有序扩容;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并行。

    碳市场的市场化进程将提速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专家认为,从能耗“双控”到碳排放“双控”,对全国碳市场建设将产生深远和积极的影响。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过去一年我国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发展成果。钢铁、建材、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已经初步绘制了“双碳”进阶路线图,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进入提升轨道,传统能源消耗开始下降并呈现加速度。2022年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将呈现再提速、再奋进的新态势。

    宋向清表示,要强化经济低碳转型,主要是将压峰成本尽可能降低,以更少的碳排放提供比发达国家更大的经济与福利产出,力求发展与减碳双兼顾。同时,综合考量双碳目标实现的期限与经济发展周期的协调和适配,尽可能把资源和要素、技术和技改、创新和重置等经济发展要件放在双碳驱动大格局下统筹优化,从而在发展中实现减碳减排,促使中国以更短的时间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

    “市场主体要重视碳交易平台和市场对企业转型期间的过渡性安排利好,这是排放企业过关的捷径,也是减排企业增收的捷径。”宋向清说。

    吴琦认为,要促进能耗双控向碳双控衔接过渡。随着碳排放的核算、计量、报告制度的完善,能耗双控将转变为碳双控,进一步推动全国碳市场的发展。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快电碳联动和市场化进程。随着电碳市场联系的建立和完善,能源市场、碳市场的市场化和金融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衔接协调,电碳联动和市场化进程加速。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