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时事要闻

光谷发布“创投十条” 创投机构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元

来源:湖北日报 790 2022-04-26

  颗粒在线讯:创投机构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元,综合奖励上不封顶。4月24日,武汉东湖高新区对外发布《关于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的若干措施》(简称“创投十条”)。

  据介绍,与国内同类政策相比,光谷“创投十条”涵盖风投创投机构“募、投、管、退”全周期,综合支持力度中部第一,并在全国首创并购重组奖励。

  其中,创投机构落户光谷,最高奖励2000万元,办公用房补贴最高500万元;基金管理公司募资满2亿元即可获得募资奖励(多只基金可累计计算),奖励金额上不封顶;机构投资光谷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奖励1000万元;基金从项目退出,按照总收益5%予以奖励。

  “创投十条”在国内率先提出并购重组奖励。风投创投机构所投资企业被光谷企业并购的,对机构每年给予500万元奖励。机构将投资的外地企业引进光谷的,也可每年获500万元招商奖励,鼓励以投资促招商,通过并购重组让光谷企业快速成长。

  “创投十条”在中部地区首提持股平台奖励,对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的,按照员工持股平台总收益的10%给予奖励。目前,光谷有100多家科技创新企业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

  对于创投人才,光谷对标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海南自贸港等地区国内最强人才政策力度,对高端人才给予专项奖励,对一般创投人才按年薪6%奖励,对创投从业者考取CFA等相关职业证书者,另外予以奖励。

  同时,光谷创投引导基金扩容至100亿元,力争“十四五”期间引导设立规模超500亿元的创投子基金,覆盖近5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目前,光谷已集聚私募基金管理人181家,占全省44%;管理的基金净值规模约1100亿元,占全省近50%。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