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在线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内蒙古“十四五”节能减排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这是记者从6月9日下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的信息。
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方案》以国家《“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基准,参照已印发的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充分结合我区实际,对国家政策进行了细化和统筹安排,确保国家部署的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在我区得到精准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共包括四大部分内容,分别为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十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安排,提出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分解下达“十四五”各盟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及自治区主要行业节能指标。其中,十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为——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牧业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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