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在线讯:科恒股份7月12日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浩能科技于7月11日于珠海市金湾区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拟在珠海市金湾区辖区内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项目与智能装备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约15.1万平方米,总投资金额为不低于18.08亿元。
其中,新能源材料项目规划用地约8.6万平方米,拟建设15000吨钴酸锂正极材料、3000吨三元镍钴锰正极材料、20000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2000吨稀土功能材料,投资额不低于16亿元;智能装备项目规划用地约6.5万平方米,拟建设钣金、机加、总装生产车间,投资额不低于2.08亿元;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根据协议,金湾区政府在项目的投资建设过程中将协助科恒股份办理立项、工商等相关审批手续,同时有义务协助科恒股份协调各金融机构,解决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需求。
协议同时也约定了相关项目投产后的产值目标,科恒股份承诺,新能源材料项目全部投产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3亿元,年产值不低于65亿元,年税收不低于1.436亿元;智能装备项目全部投产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8亿元,年产值不低于18亿元,年税收不低于3300万元,争取达到5220万元。
协议还显示,科恒股份承诺,如相关项目公司后期上市时,其上市主体注册在金湾区。这也透露出公司未来可能将相关项目公司分拆上市的预期。
如果相关项目未及预期,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主要是对智能装备项目提出了3年的项目产出考核期(项目正式投产后2年为初始运行期,之后进入考核期),三年考核期到期后统一核算。若智能装备项目三年累计未达产值30亿元或三年累计未达税收9900万元,则视科恒股份为违约,自违约责任发生之日起90天内,科恒股份须向金湾区政府支付违约金。
其中产值方面,违约金金额为三年累计实际年产值与30亿元之间差额占30亿元的比重乘以3300万元。税收方面,违约金金额为三年累计实际纳税额与9900万元的差额。以上未达产值、未达税收两项违约金,应同时计收。
科恒股份表示,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国内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但目前公司材料产能规模较小,设备生产效率较低,智能装备存在产能瓶颈。项目的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同时也为新产品的研发生产提供有力支撑,增强公司长期核心竞争力。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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