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在线讯: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支持建设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函》,明确支持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建设“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这是光伏制造领域(不含多晶硅)首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体现了国家对晶澳科技在光伏制造领域科技实力和知识产权运作能力的肯定。
以下为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函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申请支持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请示》(京知局〔2022〕163号)收悉。光伏产业是典型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光伏产业是实现我国“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我局支持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希望运营中心紧密围绕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融合相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着力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布局和高效益运用,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请你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2号)有关要求,加强对运营中心建设和运行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日常监管,确保规范高效运行,并及时梳理总结建设经验和运行模式,报送相关情况。我局将在政策协调、人才培养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模式。
特此函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月18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上一篇: 双向奔赴 光谷发布科创金融“新十条”
下一篇: 澳大利亚和荷兰签署里程碑式的可再生氢协议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