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投资融资

国鸿氢能港股上市获证监会批准

来源:中国证监会 1441 2023-04-04

  颗粒在线讯:3月30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文件指出,证监会核准国鸿氢能发行不超过16,81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国鸿氢能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以下为原文

关于核准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

  《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申请报告》(国鸿氢能字〔2022〕4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发行不超过16,81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你公司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完成发行后15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将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将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情况书面报告我会。

  四、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你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以及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中国证监会

2023年3月30日

标签: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