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政策法规

眉山市:合理布局加氢站 推广燃料电池汽车

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 1208 2024-02-20

  颗粒在线讯:2月3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眉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

  推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加强交通资源规划统筹,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构建“公交+慢行”格局,深化绿道等慢行系统建设。推动加快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积极建设城际充(换)电网络,加快完善公交、物流、环卫、渣土和混凝土车辆运营、停放、充电一体化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站、停车场、首末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客运枢纽站等充(换)电设施建设。以按需并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住宅小区和公共单位停车场配建慢速充电设施,基本实现新能源汽车“桩随车布”“一车一桩”。在物流场站、高速沿线合理布局加氢站,配套建设氢能保障体系。到2025年,完成2个重点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实现充(换)电设施和专用车位覆盖50%的公路客运枢纽站,新建及配建的停车场站,力争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较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高10%以上。

  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运输工具。推广燃料电池汽车,探索构建氢能配套设施网络。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车船。逐步加大铁路货运比重、加快发展水运、积极推广公交等低能耗运输方式,倡导低碳交通出行,促进结构性减排。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逐步实现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等车辆新能源化替代,提升社会车辆、城市配送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化比例。到2025年,全市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占比达到100%,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5%,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40%,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9.5%,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0%。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