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持续努力减缓气候变化、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基础上,我国按下了减碳加速键。
机构改革之后,生态环境部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着。
但面对新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系统特别是基层还存在能力建设不足、工作缺乏抓手等问题,需要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基础较好,基层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从1992年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加入《巴黎协定》后将“主动控制碳排放,落实减排承诺”写入“十三五”规划,我国一直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以及节能减排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2018年机构改革、组建生态环境部实现“五个打通”,其中之一就是在体制机制上打通了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管控。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也为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提供了体制保障。
但对于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来说,这项工作还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是目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面临的共性问题。
记者通过查询全国31个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官方网站机构设置发现,目前只有3省成立了单独的应对气候变化处室,其他省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均与国际合作、大气环境等工作合属在一个业务处室。
这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是独立设有应对气候变化处室的厅局之一。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支持单位是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机构改革之后,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增挂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但人员没有转隶,只划拨了5个事业编制。据介绍,该单位今年计划完成4个编制的公开招录工作。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尤其地州工作基础相对薄弱,业务工作经验不足,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黄永亮说。
新疆面临的问题,在全国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越到基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基础越薄弱。
在市县级层面,记者通过采访华北、华南、华中地区有关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得知,其所在单位基本没有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内设机构,这项工作大部分设在大气业务科室。
“很多同志对这一项工作缺乏了解。因没有具体政策,很多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处于观望状态。”多名基层生态环保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希望尽快完善有关制度,在制定有关政策和任务目标时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情况,同时对基层人员在降碳方面进行培训、指导。”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大气与应对气候变化股负责人李佳彬说。
结构调整难度大,基层实际工作缺抓手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去年年底提出了在全国率先实现“碳达峰”的目标。但率先达成任务目标,并非易事。
江苏因为产业密集、城镇密集、人口密集,单位国土面积污染物排放总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超载”、环境成本“透支”的现象仍然存在。
据了解,为推动“碳达峰”目标实现,江苏将在产业结构变革、能源结构变革、精准高效减排和经济政策引导等四大方面发力。
而对于能源结构偏重的地区来说,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工作压力,更是这些地区面临的一个难题。
比如陕西省,产业结构重型化,能源消费重煤化,高碳结构性矛盾突出。“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72.73%,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的局面短期内仍难以改变,碳强度持续降低难度很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张清香表示,尽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但陕西省的控排任务形势依然严峻。
这要求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达峰之后要保证碳排放总量不再增长,新增用能需求通过非化石能源和从存量用能需求中压减空间的方式来满足。
在这方面,浙江将聚焦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重点推进产业低碳发展,着力完善绿色低碳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这个过程也面临挑战。“浙江需要尽力克服可再生资源禀赋有限、核电建设和外来清洁电力调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客观因素。”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综合规划处(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一位同志告诉记者。
除此之外,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抓手,是基层生态环境部门面临的另一个难题。
多名受访者表示,相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二氧化碳并不是之前定义的污染物,多年来污染物管理过程中形成的项目环评、达标排放以及监督性监测和行政执法等相对成熟的手段,并不适用于控制温室气体,导致这一工作缺乏抓手。
系统谋划,着力解决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在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上述部分问题已经开始明确。
《指导意见》遵循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从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制度体系、试点示范、国际合作等5个方面,提出了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重点任务安排,着力推进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能源环境政策研究部副主任冯相昭认为,鉴于现阶段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污染防治压力较大,面临温室气体管控意识不强、能力不足、人力财力配备有限等问题,导致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免会力不从心。
对此,冯相昭建议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以指导地方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为契机,强化宣贯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夯实研究基础,调动地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积极性。
“目前地方关注的重点应当还是如何实现碳达峰,当务之急是因地制宜科学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并积极落实。”冯相昭说。
碳达峰的重点领域与重点行业已经明晰。《指导意见》指出,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碳达峰专项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碳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专项方案。
“最后要强调的是,绿色低碳经济是国际战略竞争的重点,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宏观经济决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为高质量发展添能蓄力。”冯相昭表示,对于这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在人员编制、资金投入、技术支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中国环境报记者张春燕、肖颖、朱智翔,特约通讯员杨涛利、温宗萍、冯万、刘茜、董浩、王莎、欧亮共同参与本文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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