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行业动态

远东电池与新日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远东控股集团 1031 2020-12-30

近日,远东控股集团创始人、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蒋锡培,集团董事局副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党委副书记、远东电池产业董事长蒋承志率队参访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崇舜、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陈开亚,华晨新日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钱劲松、汽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白昆程、采购部高级经理郭玉喜出席接待。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池产业首席运营官Patrick,江西远东电池总经理郑正和,远东电池产业营销中心营销总监傅宗玮,远东电池产业营销中心车电大客户经理李伟,智慧能源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兼董事长助理盛袁飞,集团董事局主席秘书赵明步随行。

远东电池与华晨新日在江苏新日电动车总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两大领域深化合作。一方面,新日将用扎实的产品和服务获得市场口碑,实现作为领先电动自行车企业的锂电化转型;另一方面,同为无锡企业的远东电池将用最专业的精神和实力服务新日的发展。

签约仪式上,张崇舜、蒋锡培代表双方企业就未来几年的布局规划和发展举措进行了沟通。无论是新入局的电动汽车市场,还是新日的“老本行”电动自行车市场,在下一个五年无疑都是最炙手可热的细分市场,把握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新日和远东电池共同追求的目标,因此就更加需要踏实和实干。

双方领导表达了对美好未来的骐骥和对努力付出获得市场信任的承诺,希望能通过强强联手,成就伟大事业。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