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行业动态

山东: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实现“一市一厂”全覆盖

来源:大众日报 1062 2020-12-23

12月18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政府开放日”暨生活垃圾分类调研观摩活动。记者从现场了解到,目前,济南、青岛、泰安3个国家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的街道、社区已实现分类试点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淄博博山、济宁邹城、威海荣成、菏泽郓城和单县等5个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市、区),开展垃圾分类的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其他设区城市全部启动垃圾分类工作。

“定人、定时、定点”

确保有效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很重要,可回收物蓝蓝蓝、厨余垃圾绿绿绿……”12月18日,在济南六里山街道玉函南社区,居民自编的《教你怎样分垃圾》快板情景剧在冬日寒风中热情上演。

“如今我们自编的垃圾分类歌曲和情景剧在社区里已家喻户晓,潜移默化地教会大家怎样分垃圾。”玉函南社区居委会主任赵惠告诉记者,在做好宣传引导的同时,社区还从退役士兵公益岗及志愿者、党员、居民中招募34名垃圾分类督桶员,每天7:30-9:30,17:30-19:30准时上岗,“定人、定时、定点”确保有效垃圾分类。

“我的任务就是督导居民准确投放垃圾,放错的要及时纠正,不明白的问题随时解答。”社区督桶员张寿良告诉记者,“现在大家的分类意识越来越强了,我们工作干得也越来越起劲儿。”

社区是推行垃圾分类的前沿阵地和主要场所。“现在最大的难点还是习惯的养成。”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废弃物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陈振华感叹,在推行垃圾分类的前期阶段,督桶员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反反复复地耐心督促引导,才能逐渐让市民从认识到行动再慢慢养成习惯。

除了安排专人进行督导,部分社区还安置了智能回收机,通过手机扫码投放书籍报刊等可回收垃圾后,自动称重返现,来激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实现“一市一厂”全覆盖

垃圾分类投放只是第一步, 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同样重要,每一环都不容忽视,尤其末端的分类处置是生活垃圾减量的关键所在。

在济南市槐荫区道德街,一座厨余垃圾就地处理站特别引人注意。“来料后通过自动称重、自动提升功能将厨余垃圾送入发酵仓,经过24-48小时发酵即可处理完毕,产生固态有机质。”槐荫区道德街办事处副主任杨延锋告诉记者,厨余垃圾有机物含量高,易腐烂、易产生渗滤液,不宜直接填埋,通过引进就地处理设备,可实现厨余垃圾“收集-处理-转化”闭环处置。

现场工作人员将其中一包有机质递到记者手中,很难想象几天前它还是一堆散发异味的厨余垃圾。“每投放1吨厨余垃圾就可以产生50公斤-100公斤的有机肥料,厨余垃圾减量率达到90%以上,产生的有机肥料可以直接稀释后用于辖区绿植养护。”

“像这样的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站在济南有44处,此外,济南还配备123辆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运行3座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超过700吨。”陈振华介绍。

不仅济南,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不断完善垃圾末端处理体系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处理能力持续提升。截至目前,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投产运行130座,焚烧处理率达82.1%;建成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3979座、危险废弃物综合性处置中心25处、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20个,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一市一厂”全覆盖。比如青岛市已配置垃圾分类运输线路749条,焚烧日处理能力8700吨,市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泰安市对大件垃圾实行免费上门收运,对家庭装修垃圾实行有偿上门收运;菏泽市单县建成100余亩的蚯蚓养殖基地,利用厨余垃圾养殖蚯蚓,终端处理设施基本配套到位。

加快推进出台

《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16个设区市均制定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68个县(市、区)和19个功能区也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虽然山东省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全省也面临着工作开展不平衡、分类设施有短板、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局局长杨建武坦言,下一步,山东省将尽快出台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加强规划引领和技术规范指导,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布局,完善分类设施配置、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生活垃圾制肥等技术标准。

同时,山东省还将加快推进出台《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目前,济南、青岛、烟台、泰安、聊城等市已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省级层面,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启动前期工作并抓紧推动的立法事项,目前草案已向各市和省直部门多次征求意见,我们还将提请省人大将其列为2021年审议的地方性立法项目,加快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步伐,为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制保障。”杨建武说。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