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省政府10月16日印发《山东省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到,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山东将分三个阶段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其中,尤为重要的一条是建设节能环保、生态集约的绿色交通体系。
山东推进可持续发展,把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交通运输发展全过程,建立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创建公路绿色服务区、绿色铁路站、生态航道。改造更新高耗能设施设备,推广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
同时,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推进交通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实现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100%为新能源、清洁能源。严格控制港口和船舶污染排放,大力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主要港口集装箱、客滚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配备率达到100%。
积极推进LNG、电能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船用LNG加注供应体系。鼓励港口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有效防治公路、水路运输大气污染。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现场扬尘、噪声和施工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推行绿色施工。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推进生态选线选址,强化生态保护设计,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林地、湿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加强交通通道的绿化美化,建设公路、内河绿色交通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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