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10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因信披违规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向中创环保出具的函件显示,2020年1月23日,中创环保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当年净利润为500万元至1000万元;2月28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当年净利润为622.31万元。而在4月22日所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中,中创环保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2012.57万元。中创环保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进行修正。
深交所向中创环保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怀忠出具的函件显示,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中创环保向关联方上海嘉昂和上海将圣购买产品,交易金额合计9005.84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43%。中创环保未及时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王怀忠作为中创环保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对中创环保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表示,中创环保及王怀忠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并要求二者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还提醒称,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9月30日,深交所已就上述事宜对中创环保及其董事长兼时任董秘王光辉、总经理兼时任董秘徐秀丽和财务总监汪华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深交所还表示,以上违规行为和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