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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印发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金台资讯 1827 2020-09-25

近日,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哈尔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哈尔滨市建成区的书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哈尔滨市建成区的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黑龙江省印发的此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严格落实超薄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废塑料进口相关禁限要求。

方案中规定,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全省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推动形成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全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禁塑”时间表

2020年底前

全省范围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全省范围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

全省范围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70%、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90%、新增530个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

2022年底前

全省范围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县城建成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书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县城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全省范围星级宾馆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5年底前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全省范围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全省范围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省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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