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企业动态

三峡集团:紧扣城镇污水处理“牛鼻子” 价格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长江环保集团 1165 2020-09-02

近日,长江环保集团与镇江市政府签署污水处理市场化价格机制改革框架合作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镇江开展污水处理市场化价格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市场化污水处理价格机制的建立,可促进污水处理行业从接受政府输血到形成市场化造血机能的转变,打造健康良性发展的地方治污平台,为推动镇江区域城镇污水治理可持续发展、提升镇江区域水环境质量及全方位深化打造政企一体化合作示范奠定基础。

1.jpg

签约仪式现场

随着人们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污水处理标准在随之提升,处理成本亦在增加,探索覆盖治污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形成污染、排污主体承担付费责任的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动态调整机制,对促进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此前,国家发改委联合相关部委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而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中也提出,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国家政策引导、地方治污实现平衡投入的可持续性做法,均鼓励建立市场化、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

自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明确要求“三峡集团要发挥好应有作用,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建设”以来,三峡集团主动服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以城镇污水处理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新的治理模式,以价格机制为核心推动长江沿线城镇污水治理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是城镇污水处理的“牛鼻子”,推动污水处理价格机制改革是共抓长江大保护开展“六新探索”的重要任务之一。三峡集团在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中,推动地方政府探索污水处理价格机制改革,支持地方水务平台构建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城镇污水处理价格机制,建立污水处理市场化价格机制改革试点示范,保障城镇污水处理事业良性运作、绿色发展,为共抓长江大保护蓄能。

01 探索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可持续发展的价格机制

此次长江环保集团与镇江市政府签署污水处理市场化价格机制改革框架合作协议,是在镇江市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机制指导意见、增强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共抓大保护信心和动力的需要,也是三峡集团在推进城镇污水治理的过程中的又一个重大突破,标志着镇江市水环境治理逐步进入市场化运作新阶段,在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价格机制改革中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2.jpg

签约仪式现场

根据协议,双方将按照“覆盖成本、合理盈利、健全激励、计量收费、差别化收费”的原则,共同推动形成有利于镇江地区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推进镇江地区建立污水处理费市场化调节机制,探索研究镇江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使污水处理费收入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支出大体相当,最终形成污染、排污主体承担付费责任的镇江市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动态调整机制。

02 以“资本+”模式促进互利共赢

自开展共抓大保护工作以来,三峡集团高度重视与镇江市政府全方位合作,通过资本+地方两个平台、价格机制创新试点以及与地方出资方代表合作开展全域共抓大保护工作,希望形成“三位一体”的政企一体化合作示范,并成为长江经济带沿江城市合作典范。

3.jpg

长江环保集团与南京水务集团签署股权合作框架协议

4.jpg

三峡集团与启迪环境签订股权合作协议

三峡集团积极参与地方水务平台改革并通过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市场化的污水处理价格机制,形成符合市场规律的模式机制,促进地方平台市场化转型升级,具备持续健康发展能力,推动污水治理可持续发展,促进地方水环境质量提升,展示三峡改革创新和责任担当。

下一步,三峡集团将聚焦重点,强化主体平台能力建设,更好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推动污水价格机制尽早落地,研究明确具体路径,建立长效价格机制;二是加强总结推广,提炼价格机制改革中好的经验做法,逐步在长江经济带全域推广应用;三是深化全域合作,支持长江环保集团在镇江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领域发挥作用;四是助力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提升市属合作平台的高效运作和规范管控水平,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