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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科技创新重大举措 上海石化先进材料创新研究院揭牌成立

来源:上海石化在线 1114 2020-08-31

经过8个月的筹备工作,近日,上海石化先进材料创新研究院正式成立。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吴海君,总经理管泽民共同为创新研究院揭牌。这标志着公司开启了科技创新的新征程。


▲吴海君、管泽民共同为创新研究院揭牌。

那么,问题来了?

创新研究院是什么机构?

它主要职责是什么?

先进材料创新研究院是什么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国石化“能源+材料”“基础+高端”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公司新材料业务创新发展的战略布局,公司组建成立“上海石化先进材料创新研究院”组织机构(简称“创新研究院”)。同时,为整合公司科技管理资源,将发展与科技部(工程部)的科技管理职能和相关人员划转到创新研究院,创新研究院加挂“科技部”牌子,创新研究院与科技部实行合署办公。

创新研究院成立后,公司有什么变化?

创新研究院(科技部)承担公司科技开发管理、碳纤维核心技术研发、新材料应用研发、产业合作创新等职能。根据创新研究院(科技部)的功能定位,其为一类单位。它成立后,腈纶研究所同步撤销,相关业务和人员并入腈纶部生产技术科。发展与科技部(工程部)下设科研科、知识产权科同步撤销,发展与科技部(工程部)更名为“发展计划部(工程部)”。

创新研究院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1)负责公司科技开发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技术保密管理、技术交流、成果转化、技术经济咨询与评估等工作。

(2)负责碳纤维等新材料的科研开发和成果产业化各阶段工作。

(3)负责新产品市场调研、市场推广、自主销售及技术服务。

(4)负责科研计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管理。

(5)负责碳纤维等新材料结构及形态表征分析研究。

(6)负责中试装置筹建,开展中试研究。

(7)负责与外部科研机构的业务沟通和协作创新等工作。

(8)负责合成纤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相关工作。

吴海君对研究院揭牌表示祝贺,他指出,这是上海石化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公司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升级,实现化工板块向新材料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明确职责定位,深化创新发展。

上海石化在“十四五”期间,将按照“一龙头、一核心、一基地”发展思路,积极打造集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应用、展示等多功能的上海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创新研究院要强化建设使命担当,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新材料的重要战略定位和需求,着力推进高质量创新,结合国家级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创新中心、上海市碳纤维创新研究院建设,推进中高端新材料产业企地融合发展。要主动对接集团公司“一基两翼三新”的发展格局,落实化工板块“能源+材料”“基础+高端”的发展方向,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打造自主研发基地和开放创新平台,积极推进传统研究院向高科技公司转型。要打破现有公司研究所的固有思维,在公司范围内先行先试、大胆创新,进一步探索建立创新、灵活、高效的科研开发、孵化转化、人才激励、运营管理等体制机制,把创新研究院建设成为公司“全方位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和试验田。

聚焦主职主业,注重多方协同。

创新研究院承担着公司科技开发管理、碳纤维核心技术研发、新材料应用研发、产业合作创新等职能,一方面要加大公司科研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另一方面,创新研究院不是传统的研究院,更不是简单的做科研、服务生产。创新研究院对外要深化与地方政府、中石化兄弟单位、央企、高校院所、高新企业等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对内要与公司现有的四家研究所明确分工、形成合力,重点聚焦市场应用、产业化方向,着力把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把投入转化为产值与效益,助推新材料产业高层次、高质量、高效能发展。

把握重点工作,加快建设步伐。

创新研究院要按照年内“建起来”、一年“转起来”、三年“活起来”、五年“强”起来的目标,加快机构设置、人员选聘等工作,确保2个月后按照新体制运作。同时,要加快碳纤维重大项目攻关以及现有科研项目等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联合攻关、产业合作,推进新材料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产业创新。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全力服务、支持创新研究院的建设,发挥好公司公共服务资源优势。创新研究院以后有什么需求,要开出菜单,相关部门、单位要开发出高效的专业服务流程,在公司授权“放管服”机制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为创新研究院的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管泽民主持揭牌仪式,他要求创新研究院在对接国家战略、落实集团公司要求、推进产城融合、服务公司发展等方面走出一条新路,为上海石化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及新材料公司做出积极贡献。

公司企管部宣读了《关于成立上海石化先进材料创新研究院的通知》文件,党委组织部宣布了干部任职文件,吴海君向受聘的领导班子颁发了聘书。创新研究院班子成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公司领导金强、金文敏、周美云、马延辉、黄翔宇、黄飞,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创新研究院班子及筹备组专班人员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二级单位中心组成员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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