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生态环境厅对症下药、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处置利用能力、优化跨省转移流程、推进集中收集试点,着力破解全省危险废物“处置难”问题。
提升能力,攻克“难点”。持续推进规划项目建设攻坚行动,全省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48家,核准处置利用能力259.55万吨,比2018年底增长162%,攻克了危险废物处理利用能力不足的“难点”;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9.75万吨/年,经受住了疫情期间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的“大考”。
优化流程,疏通“堵点”。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流程,由县、市生态环境部门逐级审核上报改为直报生态环境厅审查办理,全面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与重庆、陕西、甘肃、贵州、西藏等地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快审快复机制,平均缩减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以上,1-5月全省跨省转移危险废物148批次、约20.37万吨,疏通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处置的“堵点”。
推进试点,补齐“短板”。探索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试点,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与转运试点取得阶段成效,建成投运22家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企业,全省新增废铅蓄电池收集总能力50.2万吨/年,补齐了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空白“短板”;开展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上一篇: 2019年甘肃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下一篇: 前5月海南海口“好空气”位列168城之首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