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乾景园林公布,2019年11月22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杨静、回全福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五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方”)与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水务”)签署了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后因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国资委”)认为收购方案成本不可控,未审批通过《原股份转让协议》。2019年12月20日,转让方又与陕西水务签署了《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陕西水务拟受让转让方部分股份,成为公司战略投资人,同时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股份转让协议》。
此次交易拟采用股份协议转让方式,股份协议转让合规确认为此次交易的先决条件,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陕西水务应取得的陕西省国资委出具的《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备案表》为办理合规确认的必要文件。
近日,转让方代表多次前往陕西水务沟通《备案表》办理情况及此次交易的后续安排,在得知陕西水务集体决策将终止此次交易的情况下,转让方致函陕西水务请对方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说明是否终止本次交易以及终止的理由;2.如不终止,请提供关于延迟本次交易交割的书面豁免文件。陕西水务回复,因陕西水务无法办理《备案表》,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将终止本次交易。
截至公告日,陕西水务未向转让方提供办理标的股份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所必须的《备案表》,未向转让方出具相关书面豁免文件,导致此次交易无法继续进行,此次交易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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