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绿色能源 - 投资融资

BNEF揭示锂市场正确需求预测“法则”!

来源:彭博新能源财经 1413 2019-11-07

自2017年四季度以来,由于各方认为锂市场供大于求,锂价格大幅跳水,降幅达50%。因此,各大生产商缩减产量并重新审视扩张计划。这种盛衰周期波动并不健康,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也印证行业作出准确的需求预测,从而才能相应地调整供应量的重要性。

意料之中:中国新能源汽车增长放缓

最近有部分企业指出,锂需求低迷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早些时候补贴进一步退坡,新能源车销售放缓。然而,中国自2016年以来一直计划削减新能源车补贴,车企早已心知肚明。贸易战影响了全球汽车销量,新能源车销量增长更添阻力,但这些应该都在新能源车供应链企业意料之中。 

BNEF去年的预测指出,由于车企需要时间适应补贴退坡和消费者行为的变化,并据此调整生产成本,因此2019-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增速将比2017-18年慢。

2 “自上而下”式需求预测存在的问题

那么,为什么锂生产商与电动汽车市场对锂的增长预期存在差异?部分原因在于锂需求预测使用的基本方法。2018年初,锂生产商对锂需求的主流预测是“到2025年,电池级锂盐需求将达到100万吨碳酸锂当量(LCE)”

下图为比较不同预测方法得出的锂的全球最终用途市场供需预测结果。如图中的灰色虚线所示,若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来预测锂需求,根据电池制造商的产能来估算所需的材料用量,得出的需求预测可能是准确的。但前提是供应与实际需求完全等同。现实中,多个不同的电池制造商为满足同一批需求,同时扩大产能,以争夺市场份额。因此,通过电池产能来估算锂需求的自上而下的预测,高估了锂行业在2025年前的增长。

来源:彭博新能源财经,Avicenne

注:BNEF采用针对每种特定用途分别设计的自下而上的预测方法学。图中,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是基于Avicenne的预测。锂电池的锂需求已包含废料率:在成型周期中,假设废料包括废弃材料7.5%、惰性材料5%和材料损失15%。假设制造利用率为80%,BNEF跟踪锂离子电池厂商的总产量,估算得出由产量倒推的需求。BNEF认为计划在2025年以后上线的产能公告具有投机性,因此这类公告对我们的电池制造产能预测影响不大。需求以金属需求的年份表示,大约比电池需求早一年出现。

3 实际需求落后产能增长

相较之下,BNEF通过详尽的、自下而上的预测方法,以体现各电池细分市场特有的增长动力,而非概括性地作出预测。我们预测,到2030年,全球锂离子电池需求将超过2,000GWh。自下而上的预测方法考虑的关键因素包括不断变化的消费者使用率、不断改变的电池模组尺寸,锂电池的锂含量以及实际的电池能量密度。(欲了解BNEF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供应链和原材料市场的预测,请联络010-66497209)

我们预测,到2025年,电池的锂盐需求近70万吨LCE。若电池以外的锂盐需求达到30万吨LCE,则全球锂需求的主流预测“2025年达到100万吨LCE”有望实现。但我们强调,仅靠电池需求,锂需求是无法实现预测目标的。

4 电池级锂化合物供应

BNEF预测,到2025年,经风险调整的工业级锂精矿产能达130万吨,其中化学级锂精矿的转化产能达91.5万吨(碳酸锂45%,氢氧化锂55%),尽管厂家声称后者可转化为电池级锂盐,但我们持保守态度:这部分产能中有40%不是来自一级生产商,他们在实现生产目标上具有不确定性。

市场对锂需求预测的差异,也在于各方对氢氧化锂和碳酸锂的比例看法不同。根据自下而上的预测方法,BNEF预测高镍正极材料使用率将逐渐上升,特别是用于新能源乘用车的电池,促使氢氧化锂的需求增长快于碳酸锂。到2030年,电池级氢氧化锂的需求可能近140万吨LCE,而碳酸锂的需求将达21.8万吨LCE。详情请参考下图。

来源:彭博新能源财经

注:包括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电动卡车、消费电子产品和储能使用的锂离子电池。需求以金属需求的年份表示,大约比电池需求的早一年出现。

据BNEF追踪的在建锂提炼产能情况,到2025年,碳酸锂的转换产能或许会供过于求,而电池级氢氧化锂却出现短缺。在最坏的情况下,在生产中镍材料时,例如镍锰钴(622)时,生产商或许能用碳酸锂代替氢氧化锂。

标签: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