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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成立 首届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成立

来源:生态环境部,经济观察网 1225 2019-11-02

10月29日,国家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

环境基准是环境标准的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也是构建国家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基石。成立国家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旨在开展环境基准支撑生态环境管理的重大问题研究,为管理部门制修订环境标准、管控生态环境风险提供支持;并提出环境基准研究的重点研究领域和任务,引导、推动科研力量参与环境基准研究工作。专家委员会由70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来自生态环境、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海洋、气象等多个领域。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近期,专家委员会将主要围绕环境基准体系顶层设计,以及环境基准的研究计划、质量管理、转化应用等方面,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国家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成立 首届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成立

会议宣读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并向委员颁发了聘书,参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国家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首届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已成立并亮相。10月29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突发环境事件不仅影响环境质量,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会带来很大影响,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延续了逐年下降趋势,但一些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仍有发生,总体看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为此,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的首要任务就是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必要时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刘友宾同时表示,应急专家组还将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供科学决策建议。全面开展环境应急科学研究,推动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丰富应急技术的储备,开展应急状态下污染物排放或者控制标准体系的研究等。此外,还将参与环境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国家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成立 首届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成立

10月15日,生态环境部组建了第一届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聘任29人为专家组成员。这是生态环境部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提高环境应急的科学性,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保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

经济观察网记者注意到,从公布的名单来看,多元化是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的一个显著特点。他们既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又有来自一线的科研、工程人员,不但涵盖涉水、气、土壤、重金属等所有类别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专家,还有法律、舆情管理等行业的相关专家,比如来自中国传媒大学的李颖副主任、武汉大学的秦天宝教授以及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的曹晓凡副教授等。

之所以让应急专家组的构成更加多元化,生态环境部主要的考虑还是,要求在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面前,能进一步提高综合应急指导、处置的能力,最大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业内专家分析,环境应急处置不仅要考虑事件发生时对周边环境的各种影响及社会影响,更需要做到突发事件的科学合理处置、依法应急和依法处置。建议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把舆论引导和环境法律领域专家充实到环境应急队伍中,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建议,避免事件升级。

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到,生态环境部组建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同时设立了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生态环境部应急办”),具体负责专家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专家组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5年。

另外,生态环境部还专门出台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管理办法》,界定了专家组的定位和组成方式,规定了专家的入选条件和职责任务,明确了专家激励和保障措施,保障专家组智力优势和技术优势的充分发挥,切实服务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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