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的公示。经统计,第十七批、第十八批《目录》分别于2018年4月和2018年6月发布后,共有327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目录》撤销。
从公示名单看,此次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以纯电动车城市客车和运输车为主,也有部分乘用车,其中包括比亚迪宋、比亚迪秦、江淮IEV6运动版、长城EV、电咖EV10、宝骏E100、奔奔mini e等车型。
以下为原文
关于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72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相关要求,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经统计,第十七批、第十八批《目录》分别于2018年4月和2018年6月发布后,共有327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目录》撤销。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真:010-66013708
邮箱:qiche@miit.gov.cn
附件: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9年7月9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