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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对于进水水质超标导致的出水超标不予处罚!

来源:环保工程师 1562 2019-05-27

近日,有环保同行咨询有无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被免除处罚的案例,他们因为进水超标导致系统崩溃出水超标,被环保局处罚了10万,而且最重要的是退税受影响,这个应该是污水处理厂不能承受的代价!他们有证据证明出水超标不是自己的原因,但是,没有免除处罚的案例去进行行政复议!进水超标一直是大家都争议点,近日有一个环保局对于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免于处罚的案例,给大家分享一下!

最新案例:进水超标导致的出水超标免于处罚

关于临朐荣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指标超标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临朐县荣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临朐县东城街道安家林村北50米处, 其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项目,污水主要来源为东城街道企业废水。该企业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氨氮为5mg/L。近期我局接到“绿色江南”环保公益组织举报,“山东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显示,临朐荣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排口氨氮排放数据间歇性超标排放。”

二、超标原因:

4月17日,荣怀污水处理厂向我局执法人员反映有不明有毒废水进入,进水水质超标严重,生化系统遭受冲击,活性污泥出现死亡现象。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荣怀污水处理厂,要求荣怀污水处理厂将不明有毒废水引入事故池,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同时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对上游管道检查井进行排查,并取样检测。

荣怀污水处理厂将超标废水截留至事故池暂存;采取对生化系统投加乙酸钠,提高污泥活性,补充活性污泥;提高回流量,加大曝气量等措施,使荣怀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尽快恢复,逐步使排入事故池的受影响废水得到有效处理。

三、处理情况

荣怀污水处理厂发现不明有毒废水进入后及时上报县环保局并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但生化系统仍受到严重冲击,生化系统恢复需要时间,且事故池内的不明有毒废水需要处理,处理过程也会造成出水水质不稳定。

鉴于此情况,我局决定不予处罚。但要求荣怀污水处理厂继续积极恢复生化系统,使暂存事故池的有毒废水尽快处理完毕,尽最大努力保证出水达标;同时,我局将加大对排污企业的排查和管网的巡查,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最后,再次向热心环保,热心公众利益的人们,真诚祝福致敬!!

临朐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15日

时评:进水水质超标应理清责任

目前污水处理属权及监督权分散,对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属于住建局管辖,环保局只负责监督作用,对于进水超标问题,理应由住建局负责,但是管网偷排的问题又属于环保局,所以,我们对于污水超标问题的反馈,得到的往往是住建局与环保局的互相推诿!

进水水质超标,污水处理厂既不能停止进水,又不能走跨线,还不能不达标!目前对于进水超标的行政复议和法院判决基本上没有撤销的,法律法规的缺失,责任不清导致的管理部门互相推诿,使污水运营已经成为环保行业风险最大的职业,也希望生态环境部尽快发布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把责任理清,不能让一线的污水技术人员在为祖国的绿水青山奋斗的同时,还顺带背锅!

生态环境部在今年2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于污水处理厂因为出水超标被处罚后喊冤的问题,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张波司长回复:第一;污水处理厂要保证出水达标,是法律要求的。第二;政府部门要维护和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权利,一旦PPP合同上规定了纳管标准,监管部门就要按照标准去监管相应的工业企业。企业自己也要监管浓度,并且对自己的技术进行监管。如果发现了问题及时报告政府部门。如果报告了,并且有事实依据,有关监管部门不处理、不作为,污水处理厂可以起诉。这就体现了各方的责任,就会减少未来可能产生的问题。

环保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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