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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行业普遍担忧补贴 “退坡”

来源:中国能源报 1467 2019-03-16

  专家表示,垃圾焚烧发电在能源收益上提升空间不大,而为提升环境效益的投入却越来越大,不增加补贴企业已经艰难,再减少电价补贴难以想象。


  券商分析,垃圾焚烧产能缺口依旧较大,中期并不具备补贴退坡或取消的条件。


  “随着新能源汽车、光伏补贴的退坡,目前市场比较关注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如果补贴突然退坡或取消,将对垃圾焚烧行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近日,在“2019环境企业家媒体见面会”上,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商会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骆建华坦言。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缺口已超过1200亿元。随着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补贴退坡,垃圾发电行业普遍担心:发电电价补贴中短期内是否也会退坡?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行业专家和企业负责人。


  中短期不具备退坡条件


  2006年,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将“垃圾焚烧发电”纳入“生物质发电”范畴,垃圾发电开始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201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指出,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


  据了解,引入补贴政策后,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和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费收入成为企业收入的两大支柱来源。但有业内人士表示,焚烧发电的生活垃圾缺乏分类,实际焚烧过程中,主要贡献热值的并非作为可降解生物质,这样生产出的电力获得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破坏了市场公平。


  面对有可能发生的补贴“刹车”,不少企业开始担忧行业前景。


  以杭州锦江集团为代表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垃圾焚烧电价补贴是行业投资回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电价补贴取消,将对处于筹备和建设期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较大影响,甚至会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因为企业在决定投资项目时,投资回报测算均包含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如若取消势必降低企业投资环保行业的积极性。


  业内专家表示,2018年—2020年是垃圾焚烧龙头公司产能加速释放的“黄金三年”,仅2018年上半年,全国产能前20的垃圾焚烧公司新增产能就达2155吨/日。


  光大证券的研报显示,垃圾焚烧产能缺口依旧较大,中期并不具备补贴退坡或取消的条件。长江证券分析师凌润东指出,截至2017年,垃圾焚烧发电入库项目补贴金额占可再生能源基金比例仅为4.5%,考虑投运项目全部入库,占比也不足9%,补贴资金压力较小。


  中华环保联合会废弃物发电专委会秘书长郭云高认为,垃圾焚烧发电补贴退坡或取消,理论上存在可能,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不少困难。“相较风电、光伏等相关产业,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并非纯粹的能源行业,其首要任务是处理解决无害化和减量化问题,供热发电是资源化伴随的产物,选择对其所发电量进行扶持,其本质是对其环境效益的一种补充。”


  逐步取消平衡各方利益


  郭云高告诉记者:“在不解决充分补偿其环境效益的情况下,垃圾焚烧发电在能源收益上提升空间不大,而为提升环境效益的投入却越来越大,不增加补贴企业已经艰难,再减少电价补贴难以想象。”


  E20环境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告诉记者,垃圾处理的发电补贴目前是行业基本收益的重要来源,行业发展初期由于我国国情等因素限制,居民基本尚未为垃圾处置付费,垃圾处置费和发电补贴均只能由政府买单。目前,按照2018年国家发改委绿色价格机制的文件精神推进污染者付费制度的要求,经过测算大约需要向民众征收300元左右(每年每户)的垃圾处理服务费,才能弥补政府不到一半的垃圾处置费用支出。


  薛涛还指出,结合垃圾分类考评来推进差别化征收垃圾处理服务费的终极目的是培育民众良好的消费习惯和节能减排的意识。考虑到当前若马上取消国家对垃圾发电的补贴,必然会将这部分费用负担转嫁给地方政府,加重其支出负担,随后传导到垃圾焚烧企业,从而导致垃圾处置安全风险加大。“建议应首先完成普及垃圾收费事宜,再启动取消或下放中央对发电的补贴事宜。”


  采访中,不少企业也向记者表示,如果将审批权移交地方政府,可能受地方财政收入波动而影响必要环保费用支出。地方财政应将垃圾处理费用纳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制定充足的年度预算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垃圾处理费,避免因资金来源不稳定而出现普遍拖欠费用现象,变相加重企业财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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