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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阳城县人民政府 1827 2021-08-20

阳政办发〔2021〕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阳城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阳城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就近、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离田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资金撬动,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落地实施,大力发展秸秆离田利用,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打通利益链,延长产业链,显著提高秸秆市场化利用水平,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形成秸秆综合利用县域典型模式,不断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多元利用、离田优先。大力推进离田利用,坚持秸秆“五化”多元利用,推荐“自收自用”“以秆换肥”“以秆换炭”“专业化收集+企业利用”“租机作业+企业利用”等秸秆离田利用模式。

  (二)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撬动,激发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活力,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项目实施主要以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省道、国道、绿道两侧,中国农业公园和南部乡(镇)为重点,因地制宜,示范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重点突出秸秆离田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带动提升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四)自主申报、择优遴选。按照“主体自愿申报、乡(镇)遴选推荐、县级择优确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四、项目实施内容及工作重点

  (一)项目实施内容

  1.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在现有秸秆收储体系的基础上,参照《能源化利用秸秆收储站建设规范》(NY/T3614-2020)模式标准,依托企业、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培育秸秆收储运市场化经营体系,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

  培育发展规范化的秸秆收储运或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到“五有”:一是有固定场所,乡(镇)秸秆收储站要有正规的土地使用审批手续或租赁合同(协议),有堆料场(硬化)、有堆料棚(轻钢结构);二是有必要设备,配备收获(打捆)、打包、铡草揉搓、抓草、运输、加工利用等秸秆收储运用机械;三是承担单位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四是收储站要有站点标识和运营台账,健全的各类管理、安全、运行及操作制度,有秸秆收集合同或***、有成品或半成品买卖台账;五是有水、电、消防、监控、地磅及安全防护围墙等必要设施。确保秸秆计量收集、安全堆放、适宜加工、转运顺畅,达到防潮防霉、防水防火、安全监管等要求。

  责任单位:项目承担乡(镇)具体负责本乡(镇)收储站建设的组织实施、运行和安全监管;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乡(镇)收储站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

  实施主体:由乡(镇)组织承担收储运体系建设的相关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化企业、合作社等实施。

  保障措施:项目承担乡(镇)要精心部署,提前谋划,严格落实用地、用电、用水、税收优惠及机具补贴等政策,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整村机械化秸秆离田饲料化、燃料化利用。推广秸秆青(黄)贮等秸秆饲料化技术,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加工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推广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固化成型燃料加工技术,引导秸秆生物质能源化应用。以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省道、国道沿线和农田及农林交错区为重点区域实施整村秸秆离田,优先进行饲料化利用或燃料化利用,不断扩大秸秆饲料化或燃料化利用规模。

  技术路线:(1)机械化收割→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收储利用。(2)人工摘穗→机械化秸秆打捆→离田→收储利用。

  责任单位:项目承担乡(镇)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的秸秆整村离田作业的组织实施;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秸秆整村离田作业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

  实施主体:由乡(镇)组织承担项目的农业行政村实施,协调社会化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专业化企业、农机户等实施。

  3.整村机械化秸秆堆沤肥利用。以山区乡(镇)为主,推广秸秆堆沤腐熟技术,指导农民进行秸秆堆沤肥处理,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乡(镇)要结合护林防火工作,对交通不便、地块较小、土层较薄,不具备粉碎还田、饲料化利用条件的行政村,组织实行秸秆堆沤肥利用。

  技术路线:(1)工厂化堆沤:秸秆收集离田→工厂化集中粉碎→机械化搅拌(添加辅料)→集中成型堆沤成肥→回田利用。(2)地头分散堆沤:地头粉碎(收获粉碎)→搅拌(添加辅料)→地头分散堆沤→覆盖薄土层→自然腐熟成肥→回田利用。

  责任单位:项目承担乡(镇)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的机械化整村秸秆堆沤肥利用的组织实施;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秸秆堆沤肥作业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

  实施主体:由乡(镇)组织承担项目的农业行政村实施,协调社会化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农机户等实施。

  (二)工作重点

  1.强化技术培训和宣传引导。采取邀请专家技术指导、举办技术培训班、组织现场示范观摩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自媒体、宣传资料、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机化服务中心

  2.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装备水平。引进一批先进适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设备,实现秸秆“收获、打捆、运输、储藏、利用”等环节的全程机械化作业,为建立较为完善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提供硬件支撑。

  责任单位:各实施主体、县农机化服务中心

  3.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物联网数字平台建设。为实时监管、精准统计秸秆还田、秸秆打捆作业离田的面积、数量及质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对于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的设备,按照应装尽装原则,安装“智慧农机”终端。

  责任单位:县农机化服务中心

  4.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目标责任落实。对于未承担重点县项目内容的乡(镇)、村,继续按照“一主二辅”,(即以机械化秸秆还田和堆沤肥轮换作业为主,以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辅)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开展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资金概算及补助标准

  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奖补”“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进行奖补。

  1.标准化收储站建设,使用项目资金共计260万元。主要用于堆料场硬化、堆料棚搭建、安全防护围墙修建及消防、监控、地磅等必要设施设备的配置。

  (1)大型乡(镇)收储站建设,使用项目资金80万元。用地面积不小于14000平米、设计存储量大于5000吨,收集半径辐射不小于20公里,堆料场硬化不少于3000平米,堆料棚不少于2000平米,自有收储运机械不少于10台,包括秸秆收获、打捆、打包、铡草揉搓、抓草、运输、加工等收储运用机械。

  (2)中型乡(镇)收储站建设,使用项目资金60万元。用地面积不小于7000平米、设计存储量大于2000吨,收集半径辐射不小于15公里,堆料场硬化不少于2000平米,堆料棚不少于1500平米,自有收储运机械不少于8台,包括秸秆收获、打捆、打包、铡草揉搓、抓草、运输、加工等收储运用机械。

  (3)小型乡(镇)收储站建设,使用项目资金30万元。用地面积不小于4000平米、设计存储量大于1000吨,收集半径辐射不小于10公里,堆料场硬化不少于1000平米,堆料棚不少于1000平米,自有收储运机械不少于6台,包括秸秆收获、打捆、打包、铡草揉搓、抓草、运输、加工等收储运用机械。

  2.整村机械化秸秆离田饲料化、燃料化利用示范2.5万亩,按照40元/亩的标准补助,共计100万元。

  对于当年整村推进离田饲料化、燃料化利用的村级组织给予补助,补助面积以实际种植农作物面积(乡镇统计面积)结合项目任务分配为依据。整村农作物(玉米为主)秸秆离田利用必须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有台账、有记录。

  3.整村机械化秸秆堆沤肥利用示范5000亩,按照80元/亩的标准补助,共计40万元。

  对于我县山区乡(镇)无法实现大面积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积极开展整村秸秆集中堆沤肥和分散地头堆沤肥的村集体给予补助,补助面积以实际种植农作物面积(乡镇统计面积为准)结合项目任务分配为依据。整村农作物(玉米为主)秸秆堆沤肥利用必须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有台账、有记录。

  4.新机具新技术引进推广、试验示范及智慧农机终端安装35万元。主要用于新机具的考察引进、购置、试验示范(机具演示现场会)、新技术的培训及智慧农机终端的安装。

  5.培训观摩及项目调研、督查指导和验收等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参观培训、现场示范观摩交流会、宣传、进度督查、技术指导服务、项目验收等。

  六、资金管理

  本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县农机化服务中心根据乡(镇)实施任务将资金下达到乡(镇);项目经农机化服务中心和乡(镇)验收合格后下达资金至实施主体;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七、实施步骤

  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为期1年,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项目工作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印发《阳城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会议,明确各乡(镇)的目标任务,统一安排部署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2.各乡(镇)召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和组织筹备工作,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同时做好夏季小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机械化还田为主,以打捆离田利用为辅开展综合利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

  1.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责任制,有序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玉米秸秆为主,以整村离田饲料化、燃料化利用和整村堆沤肥示范引导开展离田利用(2021年8月初至2022年3月底);标准化收储站建设(2021年8月初至2022年12月底)。各乡(镇)每周向县农机化服务中心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4月)

  1.各乡(镇)全面验收总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农机化服务中心。

  2.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检查验收,认真分析总结,充分提炼经验做法和成效,报市农业农村局验收。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工作圆满完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农机、财政、生态环境、林业、畜牧、各乡(镇)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领导组,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统筹推动项目建设。农机化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统筹组织实施、主体确定、技术指导、督促验收。生态环境、林业部门配合乡(镇)负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畜牧部门负责秸秆饲料化的技术指导。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发放、监督检查并配合进行绩效管理。各乡(镇)负责辖区项目实施主体的审核推荐和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并配合农机化服务中心进行项目的检查验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搞好宣传发动,加强技术培训。由农业系统抽调专人组成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总结适合我县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离田利用技术规程,凝练相关技术内涵、特点、操作要点、适用区域等,形成区域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技术路线,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作业计划,狠抓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项目实施环节,按照“分区域、分作物、分层级”的思路,及时组织开展技术政策培训、示范观摩、现场交流活动,提升基层专业化水平。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策技术培训和示范观摩活动,及时挖掘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政策、技术,使秸秆禁烧家喻户晓,秸秆利用政策人尽皆知,形成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

  (三)严格制度机制,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阳城县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和监管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材料要规范、齐全、有效。项目资金要确保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擅自调剂或挪用。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绩效管理,做好日常监管。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乡(镇)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管理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秸秆禁烧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等进行考核。各乡(镇)要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日常监管,组织巡回检查,督促各实施主体规范作业保质量,适时调度保进度,健全收储台账,规范财务管理。要督促村级组织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矛盾协调、工作配合。

  附件:1.阳城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领导组

      2.阳城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

  附件1:

阳城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领导组

  组 长:原红海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伟亮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学义  县农机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延国强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郭雷庆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副局长

       张玉龙  县林业局副局长

       范旭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郭时雨  县畜牧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分管乡(镇)长

  下设领导组办公室,县农机中心党组成员刘卫宏任办公室主任,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相关工作。

  附件2:

阳城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

  组 长:刘卫宏  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农业经济师

  成 员:吉建兵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刘晓兵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马晋阳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郭 翔  县环保局助理工程师

       原 浩  县畜牧中心兽医师

       李向明  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农业经济师

       孟丽昭  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助理经济师

       孙素军  县农机化服务中心技师

       王娜娜  县农机化服务中心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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