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生物质颗粒 - 政策法规

福建省:开展2021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 1666 2021-09-13

颗粒在线讯: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190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以及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央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见附件2,以下简称公告),为做好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央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分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以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所有申报补贴项目均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的通知》(闽发改生态〔2020〕565号)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要求,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三)申报情况属实,并提交信用承诺书,没有且承诺不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掺烧等情况。

二、申报流程及有关事项

(一)请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公告要求登录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cn)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其中,竞争配置项目于9月30日当日填写申报电价。

(二)填写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和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2),其中应承诺本次申报材料有关信息与在线提交申报信息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信息管理系统申报信息为准。同时,须有地方承诺落实纳入2021年中央补贴范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地方分担资金,未作出承诺地市的项目不能纳入中央补贴范围。

(三)相关材料应于9月17日前提交汇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发改委:汤毅0591-87063522,卢凯0591-87063173

省财政厅:沈秋华0591-87097766

附件:

1.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央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9月9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