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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生物质能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 1597 2022-01-21

  颗粒在线讯:2021年12月31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德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其中提到生物质能相关内容: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积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增加清洁能源生产供给能力,因地制宜、统筹推进风电(存量)、光伏、生物质、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华能、运达等“十三五”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力争到2022年年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到2025年,力争新能源发电装机突破8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和发电量比重分别达到60%、35%左右。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光伏发电与生态环境治理相融合的多元发展。鼓励新建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积极探索新能源接入系统和智能电网建设,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优化供暖用能结构,大力推行空气源热泵等新型能源产品,提升热源保障能力。2025年年底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四纵四横”高压天然气管网,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探索成立鲁北天然气交易平台,建设应急调峰储气设施,打造区域性储气调峰中心。推进临邑中石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等工程建设,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8%以上。

  压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定“十四五”煤炭消费压减方案和年度计划,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省下达任务目标以内,煤炭消费总量占能源结构比重下降到60%左右。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热电机组及配套燃煤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严格执行煤炭减量替代办法。新建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重油、渣油等化石燃料。

  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加强中心城区和县(市、区)建成区商铺供热、供气保障,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清洁取暖保障。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因地制宜推行气代煤、电代煤、热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清洁采暖方式。暂时无法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和农业生产用能全部采用清洁煤。强化农村地区已完成气电代煤改造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保障。到2025年,基本完成农村取暖、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

  专栏2: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

  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实施华能齐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宁津恒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糠醛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

全文:《德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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