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低碳环保 - 政策法规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来源:上海证券报 1500 2022-01-25

  ◆“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

  颗粒在线讯: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方案》明确,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根据国际能源署等组织的数据分析,目前全球平均年碳排放总量约为330亿吨,其中信息通信行业碳排放总量约为14亿吨,占全球总量的4.2%。而数据中心正是信息通信行业不折不扣的“能耗大户”。IDC(互联网数据中心)预计,到2024年数据中心耗电量将占到全社会耗电量的5%以上。

  赛迪研究分析称,以“风冷”技术为代表的传统数据中心,其耗能中约有43%用于IT设备的散热。降低冷却系统能耗显得尤为关键。使用液冷技术就成了数据中心节能的一大利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此前也发文提出,鼓励以液冷等方式建设数据中心,降低能耗。

  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根据《方案》,在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方面,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同时,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方案》明确,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上述目标将有望提前3年达成。2021年底,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欧阳明高在2021年度媒体沟通会上表示,根据S型增长曲线的经验判断,全球汽车电动化已突破临界点,进入陡峭增长期。预计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会增长到500万台,这还是受限于电池、芯片的供应和产能限制的情况下。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方案》提出,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坚持先立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十四五”时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

  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刘纯丽分析称,受2021年高基数影响,2022年用电增速或将大概率放缓,煤炭消费增速随之回落。目前煤炭保供政策延续,且有部分实质新增产能形成,煤炭总体供应能力明显增强,后续保供政策退出后,供应仍有保障。2022年,煤炭供需趋向平衡,煤炭将实现价值回归,价格中枢有望下移。

  各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

  《方案》要求,各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研究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地区给予奖励。逐步规范和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补贴。扩大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政策支持范围。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分担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

  同时,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