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绿色化工 - 企业动态

浙江交科拟22.6亿转让两家化工子公司

来源:颗粒在线 1108 2022-02-11

颗粒在线讯: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科”)2月8日公告披露,拟将所持有的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和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2.60亿元,已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

同日披露的另一份公告显示,浙铁江宁和浙铁大风建设有10万吨顺酐、7万吨BDO及10万吨聚碳酸酯等装置,因市场、技改、工艺优化等多种原因,浙江交科拟对已闲置或即将被闲置、终止使用且无法盘活状态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浙江交科披露,江宁公司和大风公司闲置资产合计账面净值2.17亿元,评估价值为4064.79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77亿元。此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上市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1.77亿元。

当日,浙江交科公布了2021年业绩快报,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62.56亿元,同比增长25.91%;实现利润总额14.94亿元,同比增长7.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1亿元,同比略降。

报告期内,化工板块两家子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289万元,同比有所下降。

根据浙江交科于2021年8月20日公告披露,由于化工业务周期性强,业绩波动较大,且公司化工业务缺少产业链优势。公司拟通过本次股权转让,退出化工领域,专注发展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

江宁公司主要产品有顺酐,年产10万吨;甲醇钠甲醇溶液,年产5万吨。截至2020年底,江宁公司总资产13.56亿元,净资产4.76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6亿元,净利润0.22亿元。

大风公司主要产品聚碳酸酯(PC),年产10万吨。截至2020年底,大风公司总资产20.37亿元,净资产17.02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21亿元,净利润-0.56亿元。

文章来源:中化新网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