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在线讯:近日,十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十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其中提到:
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制定《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建设条件、运营与安全管理,依托油、气经营企业重点推进城区油、气、氢综合能源站建设。加快推进京能热电氢能产业园项目建设,保障氢气供给。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对城区新建公用专用非营利性充电站(含改扩建)、换电站、加氢站,按主要设备投资额最高不超过20%给予财政支持。降低用氢成本,对燃料电池汽车终端用户加氢给予10元/kg财政补贴。对在城区运营企业新增使用的城市渣土、城市物流等新能源载货汽车给予连续2年运营奖补。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积极稳妥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
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和示范应用相互促进,聚焦燃料电池汽车核心关键部件研发,强化技术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支持燃料电池公交车、中重卡示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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