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在线讯:2月27日,嵊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体系,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水平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不断优化,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到2024年,构建秸秆烧“1530”(1分钟发现、5分钟到达、30分钟扑灭)高效闭环处置机制;新建或改造提升秸秆收储中心30个以上,培育年利用秸秆量5000吨以上的经营主体1家以上,培育秸秆经纪人30人以上,创建成为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到2027年,秸秆收储运体系全面建成,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全市农作物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离田利用率达到45%。
以下为原文
关于征求《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指示批示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秸秆综合治理体系,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和美丽嵊州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嵊州市《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现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公示期为2月27日——3月5日。
联系人:蒋超,联系方式:13429478537
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露天焚烧治理,杜绝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快构建秸秆综合治理体系,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和美丽嵊州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科学还田、高效离田、科学焚烧的总体思路,推动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利用,加强露天焚烧治理,有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提供有力支撑。
(二) 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体系,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水平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不断优化,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到2024年,构建秸秆烧“1530”(1分钟发现、5分钟到达、30分钟扑灭)高效闭环处置机制;新建或改造提升秸秆收储中心30个以上,培育年利用秸秆量5000吨以上的经营主体1家以上,培育秸秆经纪人30人以上,创建成为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到2027年,秸秆收储运体系全面建成,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全市农作物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离田利用率达到45%。
二、高效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一)提升秸秆科学还田水平。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专用农业机械装备优势,广泛开展社会化服务,普及机械粉碎翻耕还田,提升小散农户秸秆粉碎还田利用率。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直播小麦种植模式,解决晚稻草堆田影响小麦直播的技术难题。早稻田、单季稻田、茭白田推广使用秸秆加施腐熟剂自然还田,解决全量秸秆还田时间长、易产生肥害等问题。推广生态高效绿色防控技术,解决秸秆不经焚烧还田可能携带病虫害,影响农作物产量质量的问题,助力粮食绿色生产、确保增产增收。
(二)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结合秸秆资源分布,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秸秆收储中心,完善秸秆收储体系。积极培育秸秆收储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纪队伍,引导其与种植户(合作社)、秸秆利用企业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建立健全利益联接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完善秸秆利用产业链。鼓励现代农事服务中心拓展秸秆收储用功能,鼓励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参与镇村级收储点建设。
(三)鼓励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创新。鼓励回收企业参与该项秸秆综合利用创新工作,对于完成秸秆回收利用任务的,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补。发挥嵊州市雷竹笋产业优势,大力推广水稻秸秆覆盖雷竹笋栽培技术,推动秸秆生态循环利用,大规模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全市每年推广雷竹砻糠覆盖栽培面积1万亩以上,消纳水稻秸秆10万亩以上(每亩可消纳10亩水稻秸秆)。加强种养结合,引导农牧对接,推动茭白、甜玉米、番薯等农作物秸秆实现饲料化利用。推广大豆、油菜类秸秆肥料化利用,提升离田利用率。
(四)培育秸秆利用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培优扶强一批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经营主体和秸秆利用经纪人队伍,引育年利用省内秸秆达到5000吨(含)以上的经营主体1家以上,培育秸秆经纪人30人以上。健全“利用企业+收储主体+农户”模式,通过产业联盟、需求订单、户企对接等方式,推动秸秆利用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利用水平。加大对秸秆利用技术改造、装备升级、产品研发的扶持力度,健全服务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鼓励热电联产企业合理利用秸秆。
三、依法推进秸秆露天禁烧
(一)落实秸秆露天禁烧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市、乡镇(街道)、村(社)、治理网格四级秸秆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体系,乡镇(街道)作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体落实网格化管理,乡镇干部包村联户,网格员包干巡查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鼓励举报秸秆露天焚烧行为,促使农民广泛、自觉地参与露天禁烧行动,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联合执法巡查。在农收时节等易发生秸秆露天焚烧重点时段,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市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两路两侧”、农田等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发生污染天气时,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巡查力度。
(三)完善闭环处置机制。依托“141”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技防+人防”。加快建设完善秸秆露天焚烧高位瞭望设施和监控平台,增设一批高位瞭望点位。落实火点智能发现主体责任,运用高位瞭望、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实现数据贯通、信息共享,构建区域露天焚烧监控“个张网”,实现火点1分钟发现,实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有效遏制露天焚烧行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对各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情况进行通报,形成问题清单,对账销号整改,并定期晾晒问题突出的区域,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实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市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全市面上秸秆禁烧的巡查执法、处罚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发改、经信、财政、司法、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同时,组建以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负责方案制定、政策出台、协调推进、日常调度和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对秸秆露天焚烧的行政执法和日常巡查;市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渠道、落实专项资金,支持高质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用地保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秸秆运输绿色通道;市发改局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立项审批建设;市经信局支持企业将秸秆作为工业原料利用;市科技局支持秸秆利用技术装备研究;市税务局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属地乡镇(街道)履行主体责任,根据要求做好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作物秸秆利用收储中心的选址、建设、验收、运行等相关工作,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稳定有序推进。
(三)强化考核奖惩。把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列入平安嵊州、美丽嵊州、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制定秸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对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正面宣传。积极采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禁烧牌、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知识技术等,提高广大群众环境保护和秸秆综合利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围,促进美丽嵊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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