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今年全面推动海上环卫制度建立,在全省沿海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全面铺开海上环卫工作,对海滩和近海垃圾进行治理。
近年来随着海南本岛开发力度加大,港口、港湾工业的建设以及城市化进程加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2020年,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试点开展海上环卫,建立专业的海上环卫队伍,将明确辖区内近海和海滩区域纳入日常保洁范围。
一年来,试点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因地制宜,各自摸索推动海上环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文昌市开展海上环卫工作以来,已经累计收集1万多吨的海洋垃圾,并在木兰湾建立“垃圾银行”鼓励游客、市民参与收集近海垃圾,保护海洋生态。海口市开展海上环卫试点工作后,建立海域保洁收集、打捞、运输和处理全流程作业模式,通过人机结合和海陆空作业方式,海域垃圾清理效率得到较大提升。
今年,我省沿海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全面铺开海上环卫制度,到2023年要实现全省海上环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除了建立海上环卫制度外,我省还要求各市县结合“湾长制”“河长制”等工作制度,鼓励社会公民积极参与海洋垃圾处理与监督工作中来,全民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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