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决定自1月20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省大气办《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21年]第1号),省生态环境部门预测预报和市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和热点网格技术小组会商预测结果,1月19日开始阳泉市气象条件转差,预计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按照相关要求,阳泉市将采取一系列强制性减排措施,移动源管理方面,考虑疫情防控实际,本轮预警不实施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控。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仍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实施管控和优化通行措施的公告》(阳政通字[2020]4号)执行。工业企业减排方面,要求企业严格执行《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2020-2021)》规定的橙色预警应急措施。扬尘控制方面,对建筑工地、矿山、砂石料厂等作出明确管控要求。此外,要强化散煤管控和其他面源污染源的管控。
同时,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禁止“一刀切”、切实推进开发区项目建设的通知》(晋环大气函[2020]619号),要求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主动服务各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绿色施工,各开发区建设项目在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不采取停工和停运措施。
上一篇: 广东三年攻坚换来碧空蓝天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