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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NA:《202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融资前景》

来源:东亚峰会清洁能源论坛 2097 2020-11-27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于2020年11月10日发布《202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融资前景》(Global Landscape of Renewable Energy Finance 2020)。报告总结2013至2018年间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总体趋势,分析各种融资工具的不同作用,并就扩大可再生能源投资提出了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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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导读

报告认为,整体来看可再生能源投资呈现上升趋势,发展势头良好。但要实现全球气候变化和发展目标,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还远远不够。

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整体情况

2013年至2018年间可再生能源全球投资取得了重大进展,总投资额达1.8万亿美元。技术进步推动安装成本逐步降低,采购机制日渐成熟,越来越能够适应市场变动,这些变化促使投资和装机规模日益扩大。

然而要实现全球气候变化和发展目标,当前的投资规模远远不够。2017年前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持续增长,2018年后随着成本技术的提升,尽管装机规模继续扩大,投资增长出现回落。今年新冠疫情之后,上半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比去年同期降低了34%。要完成全球碳减排和减缓气候变化的关键目标,需要大大加快投资增速。

另外,可再生能源资金分配不均。在诸多关键国家,私有资金规模远高于公共资金。中国可再生能源投资保持稳步增长,而美国、西欧、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南亚、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均不能够满足需求。

今年新冠危机中,可再生能源表现出强劲韧性和灵活性,同时也给危机后的经济复苏带来了新机遇。扩大可再生能源投资可促进经济向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更有助于完成气候变化目标。政府将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经济刺激政策的核心,可以吸引投资、增加投资者信心、加强国家能源战略、完成《巴黎协议》下气候变化承诺。应当大规模调动已有和潜在资本,扩大对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低碳技术的投资。

2013至2018年可再生能源投资总体趋势

随着技术成本降低,2018年可再生能源投资降低,但总装机继续增长。

2013至2018年间,太阳能光伏和陆上风电技术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比分别为46%和29%。2014年,海上风电(7%)占比上升至第三位,而包括集中式太阳能发电和太阳能供热系统在内的太阳能光热投资(6%)发展减慢,仅占第四位。五年间水电占比始终是4%,其它类型可再生能源占3%。

资金动向

私有资金是可再生能源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2013至2018年期间占总投资的86%。私有资金中,46%来自项目开发商,22%来自商业金融机构,两者占据了主要部分。

2013年至2016年,项目债券曾是最普及的金融工具,占可再生能源投资的35%。2017年后,常规债超过项目债券,2017年至2018年占比达到32%。

2013至2018年间,公共资金占可再生能源总投资的14%,主要来自发展金融机构。公共资金虽然规模有限,但对于降低风险、克服发展初期的困难、吸引私营部门投资者、培育新市场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区域分布

2013至2018年间,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可再生能源投资最大,占全球总量的32%。其中,中国可再生能源投资最大,西欧和美洲经合组织国家(包括加拿大、智利、墨西哥、美国)其次,分别占19%和18%。

2013至2018年之间。发展中和新兴经济体可再生能源投资仍旧不足,仅占全球可再生能源总投资的15%,而且主要集中在拉美和加勒比地区(5%)、南亚地区(4%)和中东北非地区(2%)。

离网可再生能源投资

今年的报告首次分析了离网可再生能源投资情况。离网可再生能源为解决农村地区人口和经济问题提供了成本效益良好的解决方案。

2019年全球离网可再生能源的投资达到4.6亿美元,相较2018年的4.29亿美元有所提升。此前全球离网可再生能源投资规模一直较低,2013年仅2100万美元,2007年可知投资仅25万美元。即使现在,离网可再生能源占世界能源可及项目投资比例仅1%。

私有资金是离网可再生能源的投资主力,过去13年间占比达到67%(2007至2019)。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基础设施基金为主要资金来源,占比35%。除了私人基金会,其它机构资金对离网可再生能源投资的积极性相对较低。

发展金融机构是公共资金的最大来源,占公共投资的67%。2013至2019年,政府部门、政府间机构的投资占比大幅下降, 2013年占比21%,2018年下降至2%,2019年降至1%。与能源可及项目整体情况不同,离网可再生能源投资中股权较多,债务工具较少。

2007至2019年间,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离网可再生能源投资占全球总量的65%,投资主要流向在东非地区的居民离网可再生能源项目。

新兴投资趋势

技术成本下降

2013年后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持续稳步增长, 2017年达到3510亿美元,但2018年下降至3220亿美元。投资水平的降低源自于技术成本的下降。随着技术进步,单位装机需要的投资额降低,再加上前几年的投资成效,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仍处于增长状态,太阳能光伏和风电(陆上和海上)总装机增加了149 GW,比2017年增长了6%。

伴随着增长规模化、制造工艺提升、技术完善、供应链竞争加剧、研发进展以及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成熟的各项政策落地(例如:竞价和上网电价),可再生能源成本进一步降低,2017年至2018年期间,太阳能光伏和陆上风电的平准化度电成本分别下降了12%和14%。

虽然投资、装机以及成本都展现出良好势头,可再生能源行业快速发展,但可再生能源投资仍未达到需求水平,不能完成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2°C以下、本世纪温度上升控制在1.5°C以下的目标。2050年前全球可再生能源年均投资需要翻将近3倍,从近年来的3000亿美左右元达到8000亿美元。除此之外,还须加大对新能源并网相关技术(例如分布式电源、电池和储能)的投资,解决新增容量的上网问题。

削减化石燃料投资

扩大可再生能源投资的举措必不可少,但不能止步于此,同时还应大幅削减并重新调配化石燃料投资,。尽管电力领域中,可再生能源投资已经超过了化石燃料,但化石燃料的投资总额(包括基础设施投资)仍然远高于可再生能源。2018年可再生能源获得的3220亿美元投资大部分都用于电力领域,但化石燃料总投资达9330亿美元,其中仅1270亿美元用于电力领域。

各技术类型的投资情况

太阳能光伏和陆上风电

2017年和2018年,太阳能光伏和陆上风电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二者年平均投资占可再生能源总投资的77%(如图)。太阳能光伏和陆上风电之所以能够在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中占据如此可观的份额,主要得益于其高度模块化的属性、较短的开发周期、技术的快速革新、制造工艺的大幅进步以及适当的政策措施,这些特点增强了太阳能光伏和陆上风电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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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

2013年至2018年期间,海上风电投资有所增加,全球海上风电每年的平均投资额为210亿美元。2018年海上风电装机增量占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增量的8%。海上风电增长潜力巨大,部署达到一定规模后将对于实现零碳增长将起到关键作用。

各地区的投资情况

东亚和太平洋地区

2017年至2018年间,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吸引投资占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总额的32 %。2017年,东亚和太平洋地区投资额高达1250亿美元,其中中国在太阳能光伏以及陆上、海上风电领域增加的投资占了主要部分。2013年至2018年间,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平均水平在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占比达93%。

美洲地区

美国投资规模的持续增长大幅度推动了美洲OECD国家的投资水平。美洲OECD国家是2017年至2018年间的第二大可再生能源投资目的地国,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比达22%,2018年投资额达到最高点820亿美元。

西欧地区

西欧依然是可再生能源投资的主要区域之一。2017年至2018年间,西欧平均获得了510亿美元的投资,占全球可再生能源总投资的15%。与之相反,2017年至2018年间亚洲OECD国家的投资规模则有所下降,相比2015年至2016年下降幅度达到53%,部分原因在于日本的太阳能光伏投资减少。

其它地区

2013年至2018年间,中亚、东欧、拉美和加勒比地区、中东北非地区、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国家平均投资规模仅450亿美元,占可再生能源投资总额的15%。

各金融工具的投资情况

常规债

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主要来自项目级常规债(即非优惠性债务)。2017年常规债规模最高,共1190亿美元, 2017年至2018年常规债在投资总额中平均占比32%。

表内融资

2017年至2018年表内融资(收方机构直接接受债务或股权)的债务和股权投资在总投资中占比均为27%(合计共占54%)。表内融资基本都是投向太阳能光伏和陆上风电,而项目级常规债投资的技术领域更为广泛,包括海上风电技术。

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是引导投资潜力进入再生能源领域有力工具。近年来,可再生能源绿色债券年发行量迅速增长,从2013年的20亿美元2019年增长到380亿美元。绿色债券通常用于现有资产再融资,由于票面金额大,绿色债券对机构投资者更具吸引力。

公共和私营部门融资

私营部门投资

2013年至2018年间,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中私营部门投资平均占比达86%,相当于每年2570亿美元,公共部门投资同期为每年440亿美元。

2013年至2018年,项目开发商仍然是私有资金的主要来源,2017年至2018年间在私有资金中的投资占比平均达到56%,主要投资手段是表内投资(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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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至2018年,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投资在私营部门投资中占比25%,投资主要通过非优惠性债务流向成熟技术,如太阳能光伏和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同一时期,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金、理财计划、保险公司、主权财富基金、捐赠和基金会)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平均仅占私人直接投资的2%。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行业中的非能源生产企业也逐渐获得关注,2017至2018年其投资占私有资金投资的6%。非能源生产企业投资的主要目标是节约成本。一方面,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价格竞争力不断增强,价格保持长期稳定,供应越来越有保障,另一方面,环境社会因素日益严峻,这些因素都促使非能源生产企业转向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在世界能源消费中占比达三分之二,对能源行业减排起着只管重要的作用。

公共部门投资

2013年至2018年间,公共投资额在总投资额占比平均为14%,2017年达到了19%的峰值,增长原因是中国、哥伦比亚、墨西哥和土耳其的国家发展金融机构投资力度的加大。国家、双边和多边发展金融机构的投资一直占据公共投资的大部分,2013年至2018年间年平均投资额达370亿美元。2017-2018年,政府拨款平均占公共部门投资的9%,比2015至2016年5%的水平有所提升,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太阳能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

公共资金对需要额外支持技术和地区起着重要的支持作用,有助于其降低成本,如提供降低风险的金融工具。对于高门槛的行业和市场,如农村地区离网可再生能源,公共部门通过商业潜力示范项目可以推动成本降低。

主要建议和主张

要达到《巴黎协议》规定的气候目标需要加速改变全球能源系统,不仅包括可再生能源,也包括可再生能源系统集成技术、能效技术,以及加强可再生能源电气化在终端用户中的普及(如供暖和运输)。此外,还应逐步淘汰化石燃料投资。

各方利益攸关者,包括决策者,资本市场参与者、发行人和投资者,应共同努力减少化石燃料投资,引导所有可用资金投入可再生能源行业,助力其发展。

应通过公共资金引导私有资金进入可在生能源行业。

激发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

增加可再生能源绿色债券的发行。

加强企业参与。

大幅提升对离网可再生能源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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