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公布的《山西省支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对新材料产业人才培养、引进、激励等出台了诸多鼓励政策。
山西省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解决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分类认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科研立项、经费支持、薪酬待遇、服务保障等事项,实现即时申报、限时认定。同时,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按项目实际国拨经费的3%到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奖励额由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对山西省新材料领域新当选“两院”院士、新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和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者,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特殊津贴。对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专项补助由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8万元,补助期限为2年。对出站后留(来)晋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费、10万元项目资助。
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可直接参评高级技师或高级工程师;对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一次性给予最高8万元、3万元补助。(记者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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