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绿色能源 - 政策法规

海南省印发《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571 2020-09-29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将充电设施纳入小区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中,各市县住建、消防、工信、发改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加大对充电设施监管力度,要求各市县住建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落实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运营模式,切实解决“充电桩进小区”难的问题。

以下为原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

琼建房函〔2020〕283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工信主管部门、消防支队,洋浦规划建设土地局、经发局、消防支队,省电网公司, 省物业协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 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46号)有关要求,为加 快推进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各市县充电设施相关管理部门应按照《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试 行)》(详见附件 1)有关要求,主动加强对充电设施参建各方的指导和监督,明确充电设施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建设使用管理流程。在试行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市县物业主管部门督 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指定专人配 合做好勘查、选址、安装和验收等相关工作,包括向充电桩安 装企业和用户提供建设所需的图纸、水、电、气等管线资料, 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走向,配合施工和办理用 电变更手续等。对不按要求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无故阻扰或向用户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市县物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采用信用 管理等措施,记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将充电设施纳入小区安全 管理责任体系中,各市县住建、消防、工信、发改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加大对充电设施监管力度。做好开展电气安全、消防 安全、防雷设施安全以及充电相关设备设施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继续推进示范项目。各市县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单 位落实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充电 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运营模式,切实解决 “充电桩进小区”难的问题。在示范项目推进过程中,要及时 总结成功经验,并推广运用。对存在问题,要抓紧研究提出解决措施,重大共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附件:

附件1 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试行).doc

附件2 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doc

附件3 充电设施安装流程图.doc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9月16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